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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 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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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妇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宁都县委、宁都县人民政府宁发[2003]2号《关于印发宁都县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县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县妇联)就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职责

县妇联是县委领导下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主要职责是:团结、教育广大妇女,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中发挥积极作用,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一)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三)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定的制度,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四)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五)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系,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促进了解和友谊,维护世界和平。

二、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县妇联机关设置4个职能科室,另设县妇儿工委办公室

(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县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妇儿工委办设县妇联)

1、办公室

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统计、信息网络建设、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物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编写县妇联大事记。

2、组织宣传部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加强城乡妇女组织建设和妇女

专职干部的培训,指导督促县直各单位和各民主党派妇委会及妇联团体会员的工作,指导县妇女学会的工作,做好妇女统战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宣传“四有”、“四自”妇女先进典型和妇联工作,开展妇女理论的宣传、教育和研究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广大妇女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和实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家庭文化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妇联系统的报刊征订工作,负责评选表彰县级“三八”红旗手(集体)及向市级以上的推荐、申报工作。

3、妇女发展部

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积极开发妇女人力资源

指导全用劲各级妇女组织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实施女性素质工程,加强妇女文化科技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开展社区妇女工作,促进妇女广泛平等就业,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扶贫、生产环境建设,促进农村一如既往女依靠科技致富;争取和实施妇女发展项目。

4、妇女儿童权益部

促进保护妇女儿童法律、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参与有关普法工作;指导、推动全县各级妇女组织贪污纵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接受各种渠道妇女投诉,参与重大案件的专项调查,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直辖市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儿童事业的发展,深入实施“春蕾计划”,努力营造毛衣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指导全县各级妇女组织开展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培训、宣传、普及工作,加强对儿童校外活动阵地和妇联系统自办园所的指导与管理。

5、县妇儿工委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妇女儿童

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协调解决规划,宣传贯彻好“宁都县妇女好展规划和“宁都县儿童发展规划” (2001——2010年),协调政府推动“两纲”两个“规划”的实施,对实施“两纲”“两个规划”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进行督办,加强部门联系、协调、推动问题的解决,组织开展以县妇儿工委名义进行的调查研究,搞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统计,处理县妇儿工委日常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妇联机关行政编制为5名,另妇儿工委办公室行政编制1名,领导职数:主席1 名、副主席2名,股级职数3名。

四、县妇联机关及妇儿工委办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附领导分工:

罗怡文(妇联主席):   主持全面妇联工作;

曾嫣妍(妇联副主席): 分管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招工、机关事务等工作;

柯凤琪(妇联副主席): 分管组宣、妇儿工委、儿童权益等工作。

 

    宁都县妇女联合会

        2008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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