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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 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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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残联主要职能及领导分工

 

一、主要职能:

残联作为残疾人共同利益的代表,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协助政府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的综合工作机构,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为残疾人服务。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推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法定比例的各单位,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核发残疾人证,指导和管理残疾人群众组织。

——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分工:

副理事长:李晓春    主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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