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措施。
2、根据上级有关发展对外贸易经济合作战略方面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外经贸改革方案及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经济技术协作工作,编制全县横向经济联合协作、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为县政府拟定全县横向经济协作、招商引资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3、分析我县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和结构等调整建议,协调和管理全县进出口贸易,报批进出口经营权、进出口商品许可证、配额和出口商品商标等。
4、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县的外经贸工作。按职责权限审批、申报、联络全县企事业单位驻外办事机构和企业、外商驻宁都县代表机构。指导县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业务工作。宏观指导并组织参加境内外举办的各种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
5、负责县领导组团进行经济技术协作活动的出访联络、洽谈、签约工作及县外代表团来访考察、洽谈经济技术合作的接待工作;开展区域协作、对口支援和边贸工作,协调解决跨地区协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县外客商团组、客商的接待、咨询、洽谈、联络工作和受理在宁都投资者的求助、举报、投诉等事项。
6、指导管理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参与制定和执行外商投资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按照国家规定权限审批利用外资合同、章程。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外商投资企业。
7、负责组织承办全县各类招商引资综合会议;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和企业的引进、指导、管理、监督、服务、协调和落实工作。
8、负责全县招商引资信息、调研、统计和宣传工作。
9、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班子成员分工
局 长潘忠民:主持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罗新莲:协助局长分管外资、外贸出口,完成局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章表清:协助局长分管内资,完成局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罗岭峰: 协助局长分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青、妇工作协助局长做好“全面贯彻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教活动,抓好新农村建设,完成局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外商服务中心主任赖秋明:负责外商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完成局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