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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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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县建设局是县政府综合管理全县建设事业(即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研究拟定加快全县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指导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县建设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章并监督实施;管理全县装饰(含室内装饰)行业。
   
(四)指导全县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城市供水、节约用水、燃气、热力、市政工程及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市容、环卫以及城镇规划区的绿化工作,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和城建监察工作;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五)指导全县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业行业管理,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各项配套政策的拟定并监督实施,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房产测量。
    
(六)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监督管理城镇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指导建筑智能化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七)制定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引进并推广建筑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
    
(八)管理全县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建设企业开拓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九)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 制管理工作,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建设局设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内审监察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协调政策调研及行业政策、改革方案的拟定和行业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信息宣传、信访、保密、保卫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和局机关各项奖金管理,机关财务管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建设系统财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建设法制工作;负责全县建设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和建设行业社团工作。
    
(二)建筑管理股(抗震设防办公室)
     
研究拟定全县建筑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各类建筑施工和安装企业、装饰(含室内装饰)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各类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管理和全县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管理。拟订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的管理规章并监督执行;提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技术政策;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组织全县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和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执业资格管理;监督管理城镇以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负责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管理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工作。

领导分工 

局长丁仪平    主持全面工作,兼管人事、财务工作。

局总支书记李上柱    负责系统党群和群团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招商引资、精神文明工作,局长临时分配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万祥廷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机关事务、学习、内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老干部工作、建筑业管理、工程招投标、造价管理、行业培训、综合办证大厅等方面的工作,局长临时分配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温洪林    协助局长分管质监站、安全站、检测中心、设计院、液化气管理、武装等方面的工作,局长临时分配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陈训明    主持供水公司全面工作,局长临时分配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温小平    协助局长分管规划、测绘、地下水资源管理、散装水泥推广、风景名胜区建设、县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局长临时分配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张      主持建设规划监察大队全面工作,局长临时分配的其他工作。

纪检组长杨茂生   负责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小城镇建设、信访、政策法规和信息宣传、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局长临时分配的其他工作。

系统工会主席郭新生    负责系统工会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计划生育工作,局长临时分配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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