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为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全县公安机关实施组织领导和指挥;对全县公安工作进行决策、部署。
(二)掌握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与“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进行斗争。
(三)组织实施并指导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实施禁毒工作。
(四)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五)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全县公安处事工作。
(六)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七)组织实施警卫工作,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组织实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查处交通事故。
(九)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防范工作;指导机关、企业单位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保安队伍的建设。
(十)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的信息通信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全县公安科学技术的装备建设。
(十一)组织实施监所看管,开展狱侦、深挖犯罪等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收容教养报批工作。
(十三)规划制定全县公安装备、被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
(十四)负责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公安教育、培训及技能训练;负责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公安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重大和较大违纪案件。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宁都县公安局机构设置情况
1、股级机构
政工科、宣传科(已批未设)、办公室、后勤装备科、法制科、户政科、机要通信科(与指挥中心合署办公)、治安拘留所(与看守所合科署办公)
2、副科级机构
指挥中心、纪委、督察大队、国保大队(内设二个中队)、治安大队(内设三个中队)、经侦大队(内设三个中队)、刑警大队(内设一室九个中队)、巡警大队、看守所、23个派出所、梅江分局(内设一室六个警务区)
3、正科级机构
交警大队。内设:办公室、宣教科、车管科、秩序科、石上中队、对坊中队、赖村中队、公路巡逻三个中队、交警城市交通管理队(副科级)
县公安局党委成员分工
局党委书记、局长管长达:主持县局全面工作,兼管局财务工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詹世聪:协助局党委书记、局长,负责交警大队全面工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前赟:协助局党委书记、局长,分管指挥中心、办公室、网监大队,科技强警,挂点分管赖村、青塘派出所工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兴华:分管经侦大队、法制室、普法工作,挂点分管洛口、肖田、东韶派出所工作。
局党委委员、副政委曾国辉:分管巡逻、警务保障室、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协助政委抓好全局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挂点分管石上、安福、东山坝派出所工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谌能中:分管治安、消防、保安公司、户政、警卫(保卫)、维稳工作,挂点分管长胜、对坊、黄石派出所工作。
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前伟:负责局纪委工作;分管监察、督察、信访工作;协助政委抓好全局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挂点分管固村、固厚、田埠派出所工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文斌:分管刑侦、禁毒、盾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城区巡防队,挂点竹笮、田头派出所工作。
局党委委员曹建华:待分工。
局党委委员李晓礼:待分工。
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王渭川:负责局系统工会全面工作;分管精神文明、计划生育、老干部、共青团、妇委会、体协及县有关中心工作;挂点分管会同、湛田派出所工作。
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刘小平:分管国保工作;协助政委抓好全局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挂点分管钓峰、黄陂、蔡江、大沽、小布派出所工作。
局党委委员张伍生:负责梅江派出所全面工作。
局党委委员兼森林公安局曹建华:负责森林公安分局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