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的主要职能
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项主要职能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参与国事、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重要标志。
政治协商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参政议政
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县政协十三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工作分工的
通 知
县政协常委、本会各委办:
经2008年2月28日政协宁都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11次主席会议研究决定,本届县政协主席、副主席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刘光文:主持县政协全面工作,兼管机关工作。
廖文达:协助主席分管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联系政府发改委、财政、统计、工业、交通、粮食、商业、科技等部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
钟久昇:协助主席分管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联系政府农业、林业、水利、水保、国土矿产资源、城建、计生、环保等部门。
林小明:协助主席分管政协法制社团委员会;联系政府法制、公安、司法、社保、民政、民宗、信访、侨、台等部门,联系法院、检察院,联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议。
谢帆云:协助主席分管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联系政府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电等部门。
温 琳:协助主席分管政协提案委员会;联系政府审计、监察等部门.
政协宁都县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