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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办理歇业备案、注销登记或补报年报的提示公告

来源:县市监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2-10 11:03:4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宁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未依法公示2019、2020年度年报的企业启动专项清理工作(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提示内容公告如下:

一、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于2023年3月15日之前,前往宁都县行政审批局申办歇业备案之后,再补报2019、2020年度年报,于2023年42日之前向宁都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地址:宁都县梅江镇中山南路33号)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二、已停止生产经营并无意愿恢复生产经营或保留主体资格的企业,于2023年3月15日之前,前往宁都县行政审批局申办注销登记,并将注销备案表直接送达或挂号邮寄至宁都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地址:宁都县梅江镇中山南路33号)。

三、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或者目前停止生产经营但有意愿恢复生产经营或保留主体资格的企业,补报2019、2020年度年报后,于2023年42日之前,前往宁都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地址:宁都县梅江镇中山南路33号)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宁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通过企业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纳税,以及虽能联系上但拒不申办歇业备案、注销登记、拒不补报年报的企业,依法启动立案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之规定,吊销营业执照属于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依程序自动进入吊销企业黑名单”,严重影响个人信用。

宁都县行政审批局业务咨询电话:6827786

宁都县市场监管局业务咨询电话:6812919

名单详见附件。宁都县2019-2020年度未年报企业(含农专)

宁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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