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都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都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宁都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宁都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宁都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是县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对部门单位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行政服务事项进行管理和协调。
(二)制定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
(三)为进驻各工作窗口办理行政服务事项提供服务。
(四)对办理行政服务事项的质量、效率及涉及的收费进行监督;受理与此相关的各种投诉和举报,协调处理由此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五)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
(六)对乡镇、县直、驻县部门(单位)设立的专业办事大厅及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工作协调、监督检查和统一考核。
(七)负责县本级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的信息化(网络、网站)建设工作;负责统计、汇总、上报全县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有关数据和信息。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包括宁都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本级。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 11 人,其中在职人员 11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0 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0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0 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 686.7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年收入合计 686.7万元,较2020年增加561.55 万元,增长448.7 %,主要原因是:落实县委县政府多项改革工作,增加项目支出。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561.7 万元,占81.79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125 万元,占18.21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686.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86.7万元,较2020年增加561.55 万元,增长448.7 %,主要原因是落实县委县政府多项改革工作,增加项目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289.24 万元,占 42.12 %;项目支出 397.46 万元,占57.88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84 万元,决算数为 5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0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83.84 万元,决算数为5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0 %,主要原因是:落实县委县政府多项改革工作,项目支出经费较上年增加额度较大。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64.24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2.14 万元,较2020年减少7.28 万元,下降8.14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津贴等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2.1 万元,较2020年增加46.37 万元,增长129.78 %,主要原因是: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办公经费开销增大。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0 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资本性支出。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9 万元,决算数为6.24 万元,完成预算的69.3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2.08 万元,增长50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9 万元,决算数为 6.24 万元,完成预算的69.3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2.08 万元,增长50 %,主要原因是增加各县市乡镇工作协调。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各县市乡镇工作协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65 批,累计接待 630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0 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1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37 万元,增长129.78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7.4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97.46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 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97.46 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
组织对“赣服通2.0版”、“赣服通3.0版”等 2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97.4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全面完成“赣服通”宁都分厅2.0、3.0版建设,建成一链办专区、无证明办、跨省通办、一证通办、市内通办、异地办、自助办等内容,上线高频事项115项,网上可办事项清单达到1000项,组织29个单位认领权责清单管理事项1109项,并购置两台赣服通24小时自助服务机,设立“自助服务专区”。现“赣服通”宁都分厅注册用户近27万个,访问量超204万人次。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8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局乡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以企业、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创新工作思路、精简办事流程,努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打响“干就赣好”品牌。截止12月底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各类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147701件,办结147701件,办结率100%,征收税费累计9.2亿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宁都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2021年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根据宁财绩字[2022]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专项经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防范资金运行风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经费落到实处,我委认真组织对2021年专项经费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经费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1年度,赣服通2.0版专项经费财政预算总额为238.38万元,赣服通3.0版专项经费财政预算总额为180万元。
(二) 支出情况。
2021年度实际支付赣服通2.0版经费资金226.46万元,实际支出率为95%。赣服通3.0版经费资金171万元,实际支出率为95%。
二、专项经费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明显
全面完成“赣服通”宁都分厅2.0、3.0版建设,建成一链办专区、无证明办、跨省通办、一证通办、市内通办、异地办、自助办等内容,上线高频事项115项,网上可办事项清单达到1000项,组织29个单位认领权责清单管理事项1109项,并购置两台赣服通24小时自助服务机,设立“自助服务专区”。现“赣服通”宁都分厅注册用户近27万个,访问量超204万人次。
1、加快上线特色服务,按照“应上尽上”原则,梳理接入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结合工作实际,加快梳理“赣服通”特色服务个人和涉企事项清单。
2、拓展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完成本地、本部门存量纸质证照电子化以及自建业务系统与省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对接,保证新增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签发,实现网上办事可提交电子证照、办理过程可网上查验。
3、建设“无证办理”服务专区。进一步精简优化办事材料,加快共享使用电子证照代替纸质材料提交、使用证照数据减少办事信息重复录入、使用电子证照作为办事材料存档文件,实现政务服务无证办理,并将“无证办理”事项汇聚在“赣服通”省级主厅设立的“无证办理”服务专区统一提供服务。
4、探索区块链创新应用。依托全省统建的区块链基础平台,按照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实际需求,探索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应用。
5、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长效工作机制。县政务服务大厅各窗口已全部安装“好差评”评价器,引导企业和群众参与政务服务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对出现差评的部门和窗口限时销号整改,并通报评价人,督促政务服务部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以企业、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创新工作思路、精简办事流程,努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打响“干就赣好”品牌。截止11月底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各类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147701件,办结147701件,办结率100%,征收税费累计9.2亿元。
(一)完善管理制度,做到有规可依。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的制度建设。每年县行管委按照去年工作的开展预算今年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和金额由县行管委向县政府请示报告,再由县政府批复抄告,然后行管委按抄告单批复的项目进行规范使用。
(二)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我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项目经费的拨付使用工作,本着管理科学、相互制约的原则,完善项目经费资金支付审批业务操作程序,具体将业务划分为申报、审核、拨付、监督管理等环节,各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确保管理严格,运行有序。
(三)加强信息台账管理,夯实资金管理基础。一是对各类补贴的申报办理实行台帐化管理,对各类资料实行统一归档,分类管理;二是建立了完善的资金使用基础台账,资金财务账簿、凭证做到了合法、真实,账表相符、账证相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政务公开审批:反映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审批方面的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