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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红保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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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红保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县红保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宁都县红保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宁都县红色资源保护发展中心是主管是主管全县红色旅游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的县委直属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协调全县红色旅游资源保护发展,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红色旅游资源保护发展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制定全县红色旅游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培育和完善红色旅游市场,组织全县红色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红色旅游产品的开发。

(三)组织全县红色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红色旅游景区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全县红色旅游统计信息工作。

(四)承担全县红色教育培训的策划及宣传。

(五)组织全县红色文化研究推介。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25人,其中在职人员2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891.1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收入合计891.16万元,较2020年增加762.9万元,增长85.6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在县旅发委的基础上整合反“围剿”纪念馆、宁都起义旧址、小布红色旧址群职能,组建红保中心后人员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44.54万元,占94.77%;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6.61万元,占5.2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891.1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91.16万元,较2020年增加762.9万元,增长85.6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在县旅发委的基础上整合反“围剿”纪念馆、宁都起义旧址、小布红色旧址群职能,组建红保中心后职能增加、人员增加、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44.54万元,占94.77%;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46.61万元,占5.2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8.44万元,决算数为84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16%。其中:

(一)文化旅游化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2.94万元,决算数为83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1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在县旅发委的基础上整合反“围剿”纪念馆、宁都起义旧址、小布红色旧址群职能,组建红保中心后职能增加、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万元,决算数为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到年龄正常退休单位缴纳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4.5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56.68万元,较2020年增加112.40万元,增长177.9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在县旅发委的基础上整合反“围剿”纪念馆、宁都起义旧址、小布红色旧址群职能,组建红保中心后职能增加、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35.57万元,较2020年增加301万元,增长228.3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在县旅发委的基础上整合反“围剿”纪念馆、宁都起义旧址、小布红色旧址群职能,组建红保中心后职能增加、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9万元,较2020年减少0.39万元,下降14.5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员。

(四)资本性支出50万元,较2020年增加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中央苏区反“围剿”战争纪念馆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7.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75%,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08万元,下降0.9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7.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75%%,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08万元,下降0.99%,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90批,累计接待85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国内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我单位未保留公务车辆,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我单位未保留公务车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5.5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309.86万元,增长(降低)237.2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在县旅发委的基础上整合反“围剿”纪念馆、宁都起义旧址、小布红色旧址群职能,组建红保中心后职能增加、人员增加、纪念馆运行维修(护)、物业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0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4.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中心认真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年度预算编制规划,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宁都县红色资源保护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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