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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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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我县“十四五”时期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和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把握投资政策导向。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学习《政府投资条例》《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以及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十四五”时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要求,吃透相关政策,把握国家、省投资导向,用足、用好、用活政策,科学编报项目计划。

二、扎实做好项目开发储备工作。围绕国家支持投资政策导向和重点支持方向,结合“十四五”时期我县各领域专项规划内容,聚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短板领域,积极谋划、精心开发包装项目,有效提升储备项目数量和质量,确保向上申报项目时报得出、可争取、能落实。

(一)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

1.主要申报方向: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粮食安全、国家水网骨干工程等农业水利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支持交通、能源、排水防涝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创新创业创造、新型基础设施等科技创新和结构调整;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等区域协调发展;支持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建设;支持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生态建设等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等“六大工程”。

2.申报要求:完备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规划选址、用地等前期工作完备,优先安排已开工建设项目。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

1.主要申报方向: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领域。

2.申报要求:政府主导且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前期项目立项批复、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前期手续完备,在建项目施工许可证等报建手续完备;优先支持在建或具备近期开工条件的项目。

三、精心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是项目申报的必备条件和项目遴选的关键因素,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抓紧抓实用地、规划等前期关键性环节,聘请有资质的专业中介机构,做实项目前期资料,确保项目符合中央预算内、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申报要求;加快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审批手续,有效提升项目成熟度,确保项目符合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条件。

四、全力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要加强与省市发改、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加强项目申报政策指导,及时掌握申报要求,认真筛选论证项目,分清主次、明确重点、统筹推进,切实把好项目申报关;要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结合投资能力和财政承受能力,严格进行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审核,严禁违法违规融资和变相举债。

附件:1.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申报领域及对接县发改委责任股室

2.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领域及对接县发改委责任股室3.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

4.2022年地方专项债券需求项目表宁府办字〔2021〕27号 附件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和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