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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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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根据《全省“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方案》(赣府厅字〔2020〕11号)、《全市“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方案》(赣市府办字〔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投资增速全市排位力争前移。确保我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左右,力争增速排位保持全市中上水平。

(二)项目建设保持强劲势头。确保11个省大中型项目完成年度投资19.93亿元,5个市重点工程项目完成年度投资16.45亿元,力争提前完成、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投资任务。

(三)招大引强取得更大突破。确保我县工业园区引进至少1个投资超20亿元的产业项目。

(四)项目前期实现提质提效。确保省大中型项目、市重点项目中的新开工项目及时完成前期工作并按期开工建设,力促项目早审批、早开工。实现谋划储备“十四五”重大项目取得明显成效,着力项目前期工作,力争纳入上级“十四五”重大项目规划“盘子”。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项目建设再提速

1.重点调度省大中型建设项目、市重点工程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开展重大项目集中开工竣工活动,着力发挥重大项目的支撑带动作用〔县发改委牵头、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县工信、民政、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广新旅、卫健、城管等单位要结合本行业、本部门实际,分别制定重点推进重大项目清单,全面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步伐〔县相关部门、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推动项目前期再提速

1.加快与省市对接落实,加快优化调整重大项目涉及的生态保持红线、基本农田、用地规划等。〔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负责〕。

2.提高项目审批时效,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做好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试点,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政府代办服务,完善项目前期服务机制〔县行管委、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加大北上对接汇报力度,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支持,加快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动G319瑞金至兴国改线工程(瑞兴于快速交通走廊)黄石至瑞林段6月底前开工建设、宁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6月底前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宁都县火车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月份底前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尽早发挥投资效益。〔县发改委、县城投集团公司、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三)推动要素保障再提速

1.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突出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及时破解项目建设推进难题〔县发改委负责〕。

2.积极争取省级预留建设用地指标、省级调节库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省级林地定额指标和盘活存量土地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打好征地拆迁、杆线迁移、地下管线埋设硬仗,确保重大项目顺利进场〔各杆线、管线权属单位负责〕。

4.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保障,加大县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车购税资金、水利发展资金等中央各类资金和省级资金及地方政府债券更大额度支持〔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负责〕。

5.加强重大项目融资保障,争取国开行、农发行、进出口银行政策和信贷支持,积极开展产融合作政银企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县金融局、县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用砂保障,落实砂石保供稳价各项措施,完善砂石保供稳价、定点专供长效机制,强化建筑用砂市场监管〔县水利局、县城投集团公司、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项目落地再提速

1.大力推进“三请三回”、“三企入赣”工作,以粤港澳大湾区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题招商和产业转移推介活动,进一步营造招大引强氛围。实施重特大项目引进攻坚计划,至少组织2次重大招商项目集中签约活动〔县商务局牵头负责〕。

2.以提升服务效能为抓手、以企业满意为标准、以推进项目建设为目标,全面摸清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慢、落地难等方面的问题,集中攻坚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落地,提高签约项目履约率、投资到位率和投产达产率〔县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

(五)推动项目谋划再提速

1.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围绕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区域板块发展、乡村振兴发展,聚焦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高质量发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停车场、城乡冷链物流、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谋划一批促提升、增后劲的重大项目,夯实“十四五”补短板项目储备工作基础〔县发改委牵头负责〕。

2.抓住“十四五”规划编制契机,切实加强重大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可研、立项等前期开发工作,切实加强汇报衔接,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盘子〔县发改委、县有关单位负责〕。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高位推进。为进一步督促落实“项目建设提速年”工作责任,县长办公会每季度听取一次“项目建设提速年”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相关乡镇、县有关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任制,对本乡镇、本行业、本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加强调度,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一步量化工作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推进责任。〔县有关责任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完善工作机制

1.实行“一个项目、一个责任县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工作队伍、一揽子抓到底”的“五个一”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完善县领导挂点联系重大项目制度,明确挂点联系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挂点县领导、挂点单位原则上每月开展项目调度不少于1次,确保重大项目县处级领导挂点联系全覆盖〔县发改委负责〕。

2.成立宁都县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发改委牵头,县有关单位参加,定期梳理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中需要协调解决的突出问题,分权限、分层级协调解决。属于县内权限的问题,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驻县单位负责协调解决,认真落实到位。重大复杂问题联席会议解决不了的,报请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属于省、市级权限解决的问题,由县直相关单位做好协调服务,积极争取省、市有关部门支持解决〔县发改委、县有关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3.建立重大项目调度台账,每月通报项目开竣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县发改委负责〕。

4.县委宣传部要做好“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在县内主要媒体开设“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专栏,跟踪报道全县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对组织推进有力、工作方法创新、活动成效明显的进行宣传报道,对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予以曝光,努力营造全县上下推动项目建设提速的浓厚氛围。〔县委宣传部负责〕

(三)严格督查考核

1.县有关单位和乡镇要认真落实县政府研究决定事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委负责跟踪督办,督办情况报送县政府及相关县领导。每季度开展一次县重大项目建设明察暗访活动,对活动推进不力、项目进度明显滞后的项目责任单位,以及项目建设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推诿扯皮等现象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问责。〔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委牵头,县有关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将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纳入县高质量发展考评内容,对重大项目建设受到国家、省、市表扬的予以考评加分,受到批评的予以考评减分,推动形成担当作为、争先进位、比学赶超的工作格局。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报请市、县政府给予及时表彰奖励〔县发改委、县统计局、县人社局负责〕。

附件:1.宁都县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宁都县2020年列入省大中型项目与市重点项目情况表关于印发宁都县“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