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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都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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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都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都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都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着力解决农村供水工程存在的季节性水量不足、水质不稳定、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加快解决农村供水工程存在的问题及隐患,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农村饮水向安全型、稳定型转变,确保全县农村群众长期稳定喝上放心水、安全水

二、行动步骤

(一)开展大排查行动(2021719日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政府统一组织,深入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拉网式排查,认认真真摸清本乡镇辖区内当前农村供水工程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并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水利局)备案。

(二)开展问题整改(20211128日前)

紧紧围绕11月底前全面完成问题及隐患整改工作,乡镇政府结合大排查行动排查出来的问题整改,以及对照“百日攻坚行动”重点任务,科学制定本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工作,强化措施,规定时限,落实整改资金、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三)开展评估验收(2021126日前)

126日前,各乡镇政府对本乡镇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212日前,由水利局组织乡村振兴卫健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进行开展督查评估,并将结果报政府。

三、重点任务

(一)狠抓整改工作推进落实对季节性缺水造成的水量不足问题,通过新(扩)建水源点、应急备用水源点和打井增加水源等措施解决对管网老化损毁、净水过滤设施不完备、水陂水池渗漏、配套设施不到位等设施不完善问题,采取加强管道维修更换、补齐净水过滤等设施设备或新建水厂等措施决对管网延伸未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通过加快集中供水工程管网延伸和改造,增加入户群众对民营水厂存在的水量、水质不稳定问题,鼓励对其依法予以征收后移交给县供水公司经营管理,或采取规模化供水工程与其联网供水、计量收取其供水水费的模式对水质不稳定问题,强化反应、沉淀、过滤等制水工艺落实,严格执行出厂水检测制度并有检测录对工程管护不到位问题,明确管护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完善管护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的集中供水工程技改项目,倒排工期,加紧施工,确保11月底完工投入运行。

(二)压紧压实属地主体责任。乡镇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乡镇长是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属地第一责任人,要健全完善乡、村组供水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整改落实;有问题的供水工程要将每一项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乡村干部、责任到人,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落实落细。强化对供水工程的日常监管,每个供水工程至少安排一名乡镇干部挂点监管,督促水厂业主扎实做好供水保障工作。7月底前,各乡镇政府要将挂点监管水厂的干部名单报县安全饮水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加强农饮工程长效运行管理和应急保障。乡镇政府要加快组建并运行乡、村两级供水服务机构,着力破解供水主体多元化、各自为阵、管理体制不顺、未形成合力等问题,促进供水工程良性运行。大力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达标建设,严格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工程管理标准、水质监测标准(见附件1),进一步提升水厂制度建设、设备运行、管理维护、水质监管、供水服务、卫生管理等水平,11月底前完成百吨千人以上供水工程达标建设。认真完善县乡两级农村供水应急预案,组建供水应急队伍,对突发的农村供水问题及时采取分时段错峰供水、载水车送水、启用老井备用水源、组织群众开展互助等应急措施进行处置,切实提高供水应急保障能力。要督促供水单位全面落实工程运行管护责任,落实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设施维修养护,保障正常供水。

(四)加大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监测力度乡镇政府要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11月底前完成已建供水工程的水源保护标识牌、保护范围划界公示牌的设立工作,建设水源地保护隔离设施,实行水源地封闭管理,从源头上保障饮水安全。大力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和联合执法,全面排查和整治水源地保护区、保护范围内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各种人为破坏水源地工程设施与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积极完善水厂自检、乡镇级巡检、卫健部门监测的三级检测监测体系,督促有关单位和水厂按规定开展检测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水质检测不合格的工程,要认真分析不合格指标,提出针对性措施,加快问题整改,提升农村饮用水水质。

(五)持续巩固提升农村供水服务质量。7月底前,建立完善乡、村级饮水问题反映和处理机制,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充分发挥村级水管员的作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用水问题。组织供水单位落实服务承诺制,在村务公开栏、水厂醒目位置等场所,公开公示供水单位责任人、供水(检修)服务电话、县乡监督电话,确保服务监督电话号码发放到每一个用水户。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采取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微信公众号推送、乡村广播等方式,加大农村供水工作宣传力度,引导农村群众对发现的农村饮水疑似问题及时反馈处理。

四、强化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日常工作及协调指导、统筹调度等工作。各乡镇政府要把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作为第一民生工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责任人员抓落实,确保百日攻坚行动有序深入推进

(二)协调调度。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强化政治担当,靠前指挥作战,深入一线调研督导,每半月集中研究一次百日攻坚行动,及时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研究推进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措施,集中精力抓好工作推进落实驻村领导要实行分片包干,强化对责任区域百日攻坚行动的督促指导,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及时将工作推进情况予以通报。

严格督导考核。县里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百日攻坚行动2021年高质量发展考核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指标的主要考核内容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农村饮水问题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予以通报,对敷衍塞责导致农村饮水工程管护不到位、农村群众饮水出现重大问题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