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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国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宁府字〔2025〕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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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中组发〔20012号)文件精神,王国华等同志试用期满,经研究,决定:

王国华同志任宁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主任;

刘艳梅同志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西省宁都县委员会会长;

曾洪雨同志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西省宁都县委员会副会长

黄洪明同志任宁都县翠微峰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43月起算。关于王国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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