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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廖祝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宁府字〔2025〕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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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根据《中共宁都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都县2024年度择优比选调任公务员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办字〔20245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廖祝云同志任宁都县翠微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列黄中旺同志之前);

刘震岳同志任宁都县梅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六生同志任宁都行政学校副校长;

罗嗣林同志任宁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淮同志任宁都县财政局副局长(列陈志坚同志之前)。

以上选拔任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后进行专项考核,考核不合格或者不胜任职务的,按照《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等规定,免去所任职务,按选拔任用前身份适当安排工作。关于廖祝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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