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朱国亮同志任宁都县翠微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朱渤章同志任宁都县宁师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春红同志任宁都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廖伟荣同志任宁都县第三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饶春青同志任宁都师范附属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卢卫平同志任宁都县第二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杨成贵同志任宁都县第三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温锐同志任宁都县第六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邱鄢俊同志的宁都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陈许生同志的宁都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张邦彬同志的宁都师范附属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刘海生同志的宁都县第二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温志雄同志的宁都县第三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陈尚红同志的宁都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取消曾荣同志的宁都县第六小学校长试用期,关系转宁都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关于朱国亮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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