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现将《宁都县创建健康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都县创建健康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省级卫生县创建成果,全面推进健康县创建工作,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江西省“健康县区”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江西省2023年健康县区建设项目方案》为依据,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有机结合,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及高血压、糖尿病等综合干预措施,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核心健康观,增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全面提升我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健康县标准,如期完成创建目标。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全民共建共享”,全面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通过完善健康政策、建设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倡导健康文化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持续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确保乡村医疗卫生全面覆盖,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战略保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在城乡社区加强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创新健康县建设机制,推动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方针,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营造浓厚的健康促进氛围,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二)关键指标
1.建立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工作机制,出台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多部门联合开展健康行动。
2.建设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的比例分别不低于20%、20%、40%、50%、50%、20%。群众健康促进创建知晓率达70%。
3.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高于当年全市平均水平,或近三年呈上升趋势。
4.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持续降低,或低于当年全市平均水平。
5.健康散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群众性健身场所指标达到相应标准。
三、工作安排
根据江西省健康促进项目统一时间安排,创建工作实施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申报启动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2月)
制定下发《宁都县创建健康县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宁都县创建健康县工作目标责任状》,公开承诺开展健康县创建工作。成立宁都县创建健康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健康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组成部门以及、县委编办、县委网信办、团县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赣州市医保局宁都分局、县烟草专卖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总工会、县红十字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创建办”)在县卫健委,由县卫健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兼任常务副主任,负责健康县创建日常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建设阶段(2024年3月-8月)
制定健康促进公共性政策,创建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健康场所,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重点人群开展多部门联合的健康行动,开展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加强技术指导,全面推进健康县建设。
第三阶段:效果评价阶段(2024年9月-12月)
对照建设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健康县标准。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创建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迎接省级考核验收。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1.纳入规划。将健康县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发展规划,列入综合考评。同时将健康县创建工作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责任单位:县创建办、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2.健全网络。建立覆盖乡镇(城市社区)、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机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各乡镇(城市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组建本辖区或本单位(行业)内工作网络,配齐配强专兼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通过系统培训,提高创建健康县的认识,强化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县创建办、各乡镇(城市社区)、各部门、各单位〕
3.建立机制。定期了解各项工作进展,听取各乡镇(城市社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居民的工作建议。定期监测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开展项目督导和技术评估。〔责任单位:县创建办、各乡镇(城市社区)、各部门、各单位〕
(二)完善健康政策
4.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方针。提升乡镇(城市社区)、部门、单位负责人对“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认识,适时举办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专题培训班。建立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制度,成立健康专家委员会,在新政策制定时增加健康影响评价程序,征求健康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各乡镇(城市社区)、相关部门、单位要梳理本辖区、本系统与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及时补充、修订或新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针对我县需要优先应对的健康问题,开展针对慢性病防控、传染病防控、健康生活方式、妇幼健康、健康老龄、环境与健康等重点健康问题的跨部门健康行动。在多部门协作、资源统筹、社会动员、健康管理、健康产业等方面取得创新突破。〔责任单位:县创建办、各乡镇(城市社区)、各部门、各单位〕
(三)建设健康环境
5.改善人居环境。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整治,有效管理蚊、蝇孳生地,规范饲养畜禽;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推动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卫健委、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宁都分局〕
6.普及无障碍设施。建设维护盲道、无障碍卫生间(厕位)无障碍车位,完善出入口无障碍设施、无障碍标志等特殊设施,满足相关人群需求。〔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7.建设主题公园、健康步道、绿道。建设集游憩、运动、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健康主题公园,设置健康步道、健康宣传栏、健身器材、休息场所等设施,将自然、生态、运动、健康的设计理念融入其中,引导居民养成健康生活新方式。〔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8.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积极推行明厨亮灶,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销售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杜绝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规模化养殖场建有畜禽粪污治理设施并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宁都分局〕
(四)构建健康社会
9.推进健康细胞建设。推进健康乡镇和健康社区、村、机关(含事业单位)、企业、学校、医院、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健康乡镇覆盖率不低于30%,健康细胞覆盖率逐年提升,积极打造健康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不断提高全社会和个人参与健康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乡镇(城市社区)〕
10.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完善医保参保政策,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日常监管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合理确定社会福利保障范围,确保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平等生活和参与社会发展。〔责任单位:赣州市医保局宁都分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
1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治安防控、交通和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发生重特大安全事件。坚决避免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伤医案件和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案件。保障各场所的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消防车通道顺畅,在易发生跌落、触电溺水等伤害的区域设置安全标志和保护设施。〔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
(五)优化健康服务
12.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发展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形成高效有序的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机制,推进家庭医生服务升级,满足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13.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医防融合,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落实公共卫生责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疫情防控联控机制,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成员单位〕
14.促进健康教育全覆盖。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内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在预防、治疗、康复等服务中规范开展健康教育。面向公众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倡导科学防疫、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15.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县级中医医院特色专科建设,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有条件的配备中医医师,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药治未病签约服务,促进县域内中医药服务能力的提升。〔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六)倡导健康文化
16.加强媒体合作。建立健全健康科普信息发布传播机制,在县融媒体中心开设健康教育专栏并加强监管,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健康县理念、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率,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卫健委、县委网信办〕
17.开展健康活动。在世界卫生日、无烟日、高血压日、糖尿病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日,开展多部门联合健康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增强宣传教育效果。〔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委〕
18.培育健康行为。领导干部带头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遵守党政机关和公共场所控烟规定。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鼓励节约能源,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开展全民健身及多种形式的学校、社会等健康科普教育,全面提升公众的健康素养水平。
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惩治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不良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各部门、各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县创建办要充分发挥纽带、指导和协调作用,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建立工作网络,明确优先领域,组织开展各项综合干预活动。各乡镇(城市社区)、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二)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创建安排抓好工作落实,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要认真做好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并按时报送至县创建办,接受省市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三)细化工作任务,严格考核问责。按照健康县标准和指标体系要求,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开展阶段性的检查验收,力争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效大的单位给予表扬奖励;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创建工作的责任单位进行问责。
(四)广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城市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居民对健康县理念和策略的认识,提高促进居民健康管理能力。要积极通过县电视台、掌上宁都等新闻媒体及网站开展健康县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关于印发宁都县创建健康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