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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都县扶持推广宁都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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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将《宁都县扶持推广宁都菜若干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都县扶持推广宁都若干措施(试行)

                

为加快推进宁都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做强宁都菜大产业、畅通宁都菜大物流、建设宁都菜大市场、服务宁都菜大民生、打造宁都菜全链条”总要求,围绕打造赣南预制菜核心区目标定位,更好发挥宁都菜产业繁荣市场、拉动消费、扩大就业的重要作用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把宁都菜打造成我县助力乡村振兴的新动力、城乡统筹的新标杆、产业融合的新亮点特制定以下扶持政策措施。

一、开设宁都菜馆支持宁都菜推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配合落实

1.支持新开设宁都菜旗舰店。在宁都、赣州、南昌、东莞、深圳、厦门、泉州、北京、上海、珠海等地新开设宁都菜旗舰店。给予一线、二线城市新开设的宁都菜旗舰店补贴80万元;其它城市新开设的宁都菜旗舰店补贴50万元。新开设宁都菜旗舰店的条件和要求:选址在城市主干道旁边或商业聚集区,经营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总投资不少于200万元(购置房产不计算在内),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打造正宗宁都菜餐厅,三年内不得变更店招,不得更改宁都菜经营方向;装修体现宁都文化特色,要有宁都菜LOGO,并增挂“宁都菜(城市名)推广中心”,承接宁都菜在当地的推广工作,配合开展宁都菜的宣传和推广活动,引领和帮助更多宁都菜经营门店落地;组建宁都厨师团队,推广使用宁都优质食材,协助开展宁都厨师培训和宁都食材产业链的建立;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旗舰店必须经营三年以上。分两次进行补贴,评定当年补贴70%,第三年通过复核后补贴30%

2.支持餐饮企业连锁经营。对在县外新开设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含)的宁都菜连锁店企业,每开设一家连锁门店,给予10万元补贴,每家企业补贴累计最高200万元。分两次进行补贴,评定当年补贴70%,第三年通过复核后补贴30%

3.鼓励新开设县外宁都菜馆。对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证照齐全、正常营业、店内菜品80%以上为宁都菜且装饰宁都菜LOGO和宁都文化元素的宁都菜馆,经营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2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以上(含)、400平方米以上(含)、5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以上(含),验收合格后分别按照3万元、5万元、7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标准给予补贴。分两次进行补贴,评定当年补贴70%第三年通过复核补贴30%。对在5A级景区、高铁站、机场内新开设宁都菜馆的,给予一次性15万元补贴。同一奖项不重复享受,补贴就高不就低。

二、宣传推广支持宁都菜推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新旅局、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按职责配合落实

4.媒体宣传推广。对在抖音、快手、视频号、哔哩哔哩等短视频平台发布原创宣传宁都美食产业视频内容的账号,每年度发布30条(含)以上宁都美食产业宣传相关内容,同时点赞量达到10万以上(含)的,每个账号年度奖励2万元。每年安排奖励资金30万元,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奖励,奖完即止。

三、财政金融支持〔宁都菜推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各银行等部门按职责配合落实

5.创新宁都菜推广信贷金融产品。鼓励各银行创新宁都菜推广信贷产品,支持宁都菜产业发展。对于经营面积100平方米-300平方米(含)的宁都菜企业(个体工商户),给予最高20万元的财政全额贴息贷款;对于经营面积301平方米-500平方米(含)的宁都菜企业(个体工商户),给予最高30万元的财政全额贴息贷款;对于经营面积501平方米-1000平方米(含)的宁都菜企业(个体工商户),给予最高50万元的财政全额贴息贷款。对于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宁都菜企业(个体工商户),给予50万元(不含)—200万元(含)的财政部分贴息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三年。贷款利率及贴息:个体工商户贷款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最新一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00BP执行,餐饮企业贷款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最新一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00BP执行,对贷款金额在50万元—200万元之间的借款人按实际缴纳利息,由县财政给予一半贴息。每季度由贷款人提供付息凭证经宁都菜推广办审核后,据实向县财政申请贴息。

四、创新创特支持〔县人社局牵头,宁都菜推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宁都技师学院等部门按职责配合落实

6.建设宁都菜技能大师工作室获批的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按每个5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贴。举办宁都菜特色宴创新大赛,对入选的年度宁都菜创新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补贴

五、产业链支持〔宁都菜推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配合落实

7.对新建固投500万元(含)—1999万元(含)的宁都菜配送中心项目,配送至150公里-299公里范围的按照固投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配送至300公里以上范围的按照固投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资金200万元。对新建固投2000万元以上(含)的宁都菜配送中心项目,配送至150公里-299公里范围的按照固投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配送至300公里以上范围的按照固投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资金500万元。

六、技能培训与交流提升支持〔县人社局牵头,宁都菜推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等部门按职责配合落实

8.大力开展厨师技能培训。县人社局每年组织30天厨师厨艺提升培训班,其中10天之内的培训由县人社局按照100/人•天的标准给予培训机构补贴,补贴费用从上级拨付的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其余的由县财政按照100/人•天的标准给予培训机构补贴。

9.促进厨师技术技能交流。定期举办宁厨美食文化节,支持宁都菜餐饮企业(个体工商户)、预制菜企业、食材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各类餐饮美食节、美食赛事等活动。经宁都菜推广发展领导小组认定的,参加县外市内、市外省内、省外国内餐饮美食活动分别给予4000元/次、6000元/次、10000元/次的补贴。同一活动不重复享受,补贴就高不就低。

七、政策兑现落实〔宁都菜推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行政审批局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落实

10.本政策措施适用于新开办且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证照齐全、食品安全且正常营业的,在店招、文化宣传等方面按要求正确运用形象标识的,使用宁都食材制作并常态化经营三杯鸡(姜丝鸡)、大块鱼、肉丸(小肉撮)、擂砵空心菜、无盐汤等30道宁都特色菜的餐饮企业、个体工商户、宁都菜产业相关平台。本政策补助资金按照“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方式纳入惠企政策兑现范围,按照“同一政策不重复享受,补贴就高不就低”原则申报兑现。由各政策牵头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操作细则和办事指南。本办法自202411日起执行,试行三年,由宁都菜推广发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关于印发宁都县扶持推广宁都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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