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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都县“5+2就业之家”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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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现将都县“5+2 就业之家”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宁都县“5+2就业之家”建设方案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进“5+2就业之家”建设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2328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5+2就业之家”建设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3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如下建设方案

、建设目标

2024年,全县建成70个就业之家,其中1个中枢性、支撑性和综合性的县级“就业之家”,2个功能性、专业性和针对性的县工业园区和宁都技师学院就业之家,24个乡镇就业之家(其中6个示范就业之家),43个行政村(社区)就业之家(其中3个示范就业之家)。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就业公共服务网络,形成城区15分钟就业服务圈和农村15公里就业服务网,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就业公共服务需求。

二、建设要求

(一)精准明确功能定位。5+2就业之家”主要提供就业需求摸排、就业岗位筹集、就业供需匹配、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援助帮扶、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等各类就业创业服务。其中,县级突出中枢性、支撑性和综合性,通过集聚信息、集中功能、集成服务,提供综合性的就业公共服务;县工业园区侧重企业用工服务;宁都技师学院侧重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乡镇级侧重“就业经办+就业援助”服务;行政村(居委会)和社区级侧重“信息摸排+岗位推荐”服务。

(二)因地制宜灵活选址。按照构建城区15分钟就业服务圈和农村15公里就业服务网的基本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灵活规划选址。积极通过“提升、置换、联营、打通”等方式分级分类建设,原则上不新建。其中,县级、县工业园区“就业之家”注重功能集聚性,集成各类就业服务,主要依托办事大厅、人力资源市场、零工市场等现有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建设;宁都技师学院“就业之家”,依托驻校就业创业服务站、学生服务中心等现有条件因地制宜建设;乡镇(城市社区)、行政村(居委会)和社区“就业之家”注重服务便捷性,聚焦集中居住区、重点商圈、产业园区、交通枢纽等区域合理布局,依托现有零工驿站、就业驿站、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综合服务平台,也可强化与社会资源合作,依托银行、邮政网点、商超、快递站共建联建基层就业服务网点,设立就业公共服务窗口或服务空间,提供“家门口”就业服务。

(三)统一配备标识标牌。严格桉照统一规划、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配置、统一制度等“五统一”标准,推进“就业之家”规范化建设。“就业之家”统一命名为“XXX就业之家”;统一申请注册编号。严格按照《“5+2就业之家”标识及运用手册》要求,统一工作人员工服、场所服务标识标牌和统一信息发布,标识标牌包括(但不限于)门头招牌、制度牌、岗位公示牌,服务事项、服务热线和投诉监督电话公示牌等。

(四)规范配置服务功能。县级“就业之家”应设置综合性服务大厅,包括政策咨询区、信息发布区、业务办理区和等候休息区等功能区,具备智能化、数字化服务功能。县工业园区、宁都技师学院“就业之家”应有独立的服务场所(其中宁都技师学院“就业之家”场地总面积应不小于50平方米),配备信息化设备设施和办公设备。乡镇(城市社区)、行政村(居委会)和社区两级“就业之家”应有一定的就业服务场所,配备信息化设备设施和办公设备。

(五)统筹安排工作人员。县级“就业之家”通过调配本级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聘用或引入第三方机构合作运营等方式充实力量;工业园区“就业之家”工作人员应不少于3,可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与县就业服务中心协商选派,也可引入第三方机构合作运营;宁都技师学院“就业之家”工作人员应不少于3,由学院选派;乡镇(城市社区)“就业之家”通过内部调配1-2名相对固定人员从事有关工作;村(社区)“就业之家”工作人员由村(社区)安排1名干部兼任。

(六)健全完善服务制度。5+2就业之家”应对外公示服务事项,执行就业公共服务国家标准,健全服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建立服务台账。严格按照《“5+2就业之家”管理规则》《“5+2就业之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要求加强日常管理。依托“5+2就业之家”线上公共招聘平台实施求职招聘服务,推动“企业招工更精准、劳动者求职更便利”。县、乡两级“就业之家”统一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七)统一岗位归集发布。充分利用省、市、县、乡公共就业招聘平台,接入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信息,汇聚归集全县公共就业求职招聘信息,统一归集发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人员、使用财政资金开发的政府辅助性岗位人员等各类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信息,鼓励吸引各类市场性岗位信息在平台发布,实现求职招聘信息精准匹配、主动推送,满足服务对象更多就业服务需求。同时,全县公益性岗位纳入平台统一管理。

(八)加快推进建设进度。20241月至3月为铺开阶段,成物理空间设置、设施设备配备、标识标牌悬挂、管理制度上墙、服务功能加载等工作,按照新模式提供就业服务;各乡镇(城市社区)要完成村(社区)“就业之家”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20244月为县级评估阶段,县人社局成立调研组对全县“5+2就业之家”建设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对评估未达标的乡镇进行全县通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20245月至6月为市级评估阶段,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优化提升,形成政府市场衔接、线上线下一体的服务格局。20247月至10月为省级评估阶段,进一步完善我县“5+2就业之家”建设,确保在省级评估中获得表扬激励。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发改、民政、财政、人社等单位分管领导和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成员单位指定专人对接协调有关工作。各乡镇(城市社区)比照成立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调度,挂图作战,每周调度,督促建设进度,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人社部门统筹就业补助资金和县财政投入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对乡镇(城市社区)、村(社区)、县工业园区、宁都技师学院给予就业之家建设资金支持。就业之家建设补助资金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使用,不能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各乡镇(城市社区)要将就业公共服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资金,确保“5+2就业之家”建设完成和正常运营。

(三)严格督查考核。县人社局建立领导挂点联系制度,每个乡镇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安排班子成员挂点联系,组织工作人员分组督促指导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抓好“5+2就业之家”建设。实行“5+2就业之家”周调度制度,各乡镇(城市社区)每周报送本地“5+2就业之家”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组织开展“5+2就业之家”考核评估,将“5+2就业之家”建设情况和服务效果纳入县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和县乡综合考核重要指标,对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扬,对成效较差的予以通报、督办。

(四)大力宣传引导。尊重和激发各乡镇(城市社区)首创精神,推动就业公共服务改革创新,总结提炼推进“5+2就业之家”设创新举措、经验做法,挖掘宣传典型事迹,塑造“5+2就业之家”服务品牌,融媒体等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支持,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5+2就业之家”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宁都县“5+2就业之家”建设任务表

        2.5+2就业之家”服务功能分类宁府办字〔2024〕3号 附件关于印发宁都县“52就业之家”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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