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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都县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宁府办字〔2024〕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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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都县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宁都县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5)》和《赣州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工作方案(2024-2025)》文件精神,聚焦县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4320”行动计划,通过专项资金,引导和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全县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实施数字化转型诊断和水平提升

1.支持市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为制造业规上及拟入规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免费诊断服务,对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L3及以上的诊断服务费由省、市解决;对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L2及以下的诊断服务费由县级统筹解决。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财政局

2.鼓励企业根据前期诊断结果和诊断方案,通过“上云用数”、采用“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目录进行数字化改造,在规上工业企业现有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基础上,提升至L5的,给予企业一次性资金补助5万元;提升至L6的给予企业一次性资金补助10万元;提升至L7的给予企业一次性资金补助20万元;提升至L8()以上的给予企业一次性资金补助30万元,实行晋级补差。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财政局

二、支持制造业企业数字化发展

3.对制造业企业实施软、硬件(指与软件配套的设备)总投资额达到50万元()以上且软件投资额占总投资额50%以上的数字化改造项目,未列入市级补助范围的项目,由县级按照软硬件总投资额的15%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其中对已获得市级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15%补助的项目,县级再给予项目软硬件设备投资额5%的一次性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4.对制造业企业应用节能节水、降碳减排等先进工艺、技术及装备实施新建或改造废水、废气、废渣等绿色化改造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同市级绿改验收条件)通过市级绿色化发展验收企业;对制造业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升数字化转型质效,对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软硬件设备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同市级技改验收条件)通过市级数字化技改验收企业。在市级奖补的基础上,一次性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企业可以根据第3条、第4条项目实际情况选择一类申报,不重复叠加享受。

5.对通过数字化改造,获得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评估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工业互联网贯标二级、三级四级,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二级、三级四级,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二级、三级、四级的企业,在市级奖补的基础上,按照等级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8万元奖励。同一年度同一企业限申报以上一项评级奖励。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财政局

三、支持制造业企业争创标杆示范

6.积极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制造业质量管理数字化典型场景和解决方案优秀案例、优秀示范场景创建5G工厂、智能制造和应用场景试点示范,对首次获评的在省市有关奖励基础上,县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省级“小灯塔”企业,在省市有关奖励基础上,县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财政局

7.对入选全省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的试点行业企业或以宁都方案入选省级、市级的“小快轻准”解决方案或产品的服务商,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帮助企业打造省级“小灯塔”企业、“数智工厂”标杆,对服务企业成功申报的服务商,一次性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财政局

四、支持数字化转型服务和工业互联网建设

8.支持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通过政府采购方式1家服务商,建设宁都县数转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202511日起免费提供三年高质量数字化转型L4级所需云软件服务包,助推企业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提升至L4以上并实现深度上云。对数转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运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驻量及云软件服务包使用率等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考评,使用云软件服务包且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提升至L4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40()家以下、40-60()家、60家以上的,分别按每家企业3000元、4000元、5000元对数转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服务商给予连续3年的奖补。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

9.支持特色型、区域型、行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被认定为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在省市奖励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建设平台企业2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财政局

10.开展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建设及申报工作。加快县工业园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工业互联网园区建设推动集群转型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落实资金保障

11.奖补资金统一通过惠企资金池兑现,本措施自2024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1231日。

12.企业在享受《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赣工强省小组字〔20243)《赣州市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市工信信推字〔202476)《宁都县促进工业投资优惠办法》的奖补政策外,可享受以上政策。相关单位要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奖补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聚焦资金支付合规性,规范、科学、高效使用奖补资金强化结果应用,不达标的不予奖励。相关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关于印发宁都县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型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