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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都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路长制”试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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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都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路长制”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都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路长制”试点方案

为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县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切实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 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 号)、《江西省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赣交公路字〔202051 号)以及《关于印发赣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路长制”试点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116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以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为主要任务,按照“责任明确、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原则,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落实我县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加强农村公路管养,推进应急管理、路产路权保护,全面改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试点目标

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明确各级路长和路长日常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2021 年底,基本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公路路长组织管理体系,建立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初步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落实日常养护及养护工程资金纳入预算并实行与年度财政收入增长相协调、统筹安排的机制。设立并落实一批帮扶养护公益工作岗位。

2023 年底,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模式全面建立,农村公路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显著成效,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全面形成,人民群众对农村公路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为全面推行我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决定成立宁都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宁都分中心、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城管局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总路长办公室)于县交通运输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承上启下作用,有效落实省市县有关要求,对宁都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不断完善出台各类扶持政策,持续加大各级资金支持力度。

(二)组织形式

全面建立区域与公路路线相结合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我县辖区内农村公路总路长;县政府班子成员分别担任县道路长;县道所在乡镇党委书记、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县道副路长;各乡镇长担任辖区内乡道路长,各乡镇分管交通负责人担任辖区内乡道副路长;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村道路长。各乡镇政府下设乡镇级路长办公室,由各乡镇分管交通公路工作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职责

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对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组织和统筹工作,强化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全县实行总路长统一领导,路长办公室统筹指导,各级路长根据所管道路分工负责的路长制责任体系。

(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公路县道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相关工作,并指导监督各乡镇做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工作,配合做好省、市农村公路考核工作。

2.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宁都分中心:负责完善国省道与农村公路交叉道口的安全设施。

3.县公安局:负责打击涉嫌我县农村公路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排查道路安全隐患,积极推动我县完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科技施备,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4.县财政局:结合财力情况负责统筹落实宁都县农村公路养护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并有效落实我县县级财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5.县生态环境局: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我县农村公路生态环境相关工作,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6.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大对我县农村公路控制区范围内违法占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农村公路两侧用地的审批和规划建设管理。

7.县农业农村局: 牵头组织改善我县农村公路周边路域环境。积极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8.县水利局:负责处理与农村公路交通设施相互交叉的河道防洪安全有关事宜,并做好与农村公路桥梁交汇处的河道管理工作。

9.县林业局:加强日常巡查,严格农村公路两侧林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10.县文广新旅局:负责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农村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结合实际在农村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

11.县城管局:配合农村公路养护部门整治农村公路两侧加水点,清理整顿农村公路两侧占道摊点。

(二)路长职责

1.总路长为我县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治理的总负责人。主要负责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养和路域环境整治资金,协调处理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涉及“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大问题;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审定下级路长考评结果,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路长进行问责处理。

2.县道路长对县道的“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治理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为:负责研究、调度县道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治理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监督、指导、考核下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

3.乡道、村道路长分别对其辖区内乡级、村级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整治负总责,具体组织工作落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引导、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自觉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负责辖区内乡村道限高限宽设施的审批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指导、考核辖区内乡级和村级公路各项工作责任人的履职情况。

(三)路长办公室职责

总路长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落实总路长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督导、考核工作落实情况,强化激励问责;负责农村公路各级路长技术培训,组织制定路长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县区季度考核、乡镇月度考核的考评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设立乡镇级路长办公室,可因地制宜与乡镇公路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站)合署办公。

(四)管理队伍职责

全面建立并完善农村公路管理队伍,以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为支撑,推行村道议事机制。加大对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和专业技术培训。乡镇人民政府按规定设置专职农村公路工作人员,全面落实好乡村道的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要调动群众积极性,吸纳群众主动参与到农村公路的管理之中。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队伍在各级路长的领导下做好农村公路各项管理工作,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五、运行机制

(一)巡查。各级路长办公室进行定期巡查,加大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交办。

(二)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总路长、乡镇级路长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乡镇、村及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责及时有效处置,并做好记录。需县级协调解决的,报县直有关部门统一收集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

(三)督查。问题交办至责任单位后,县直有关部门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通报。总路长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通报,作为乡镇级、村级路长制工作考核依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对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组织和统筹工作,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农村公路管理职责,细化县、乡、村三级路长具体职责和责任清单,制定“路长制”具体工作制度,完善“路长制”考核奖惩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路长制”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财政保障。按照省、市政府及有关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出台的相关政策,保障县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县人民政府将县、乡、村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我县总路长办公室运行经费由本级政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三)加强监督考核。我县总路长办公室负责对农村公路各项治理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考核采用季度考核、日常督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农村公路日常维修保养、路域环境治理等为主要指标,对相关乡镇实施情况进行考评,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并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

(四)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县人民政府为主导、各级路长分级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我县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人员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为农村公路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创造良好的环境,全力支持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要在路段与路段间、路段与产权单位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路长监管体系。

(五)创新科技应用。创新农村公路管理模式,加快实现将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地理信息系统、快速自动检测等信息化技术应用于“路长制”管理体系,有效使用“路长制”管理系统 APP,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治理水平。推广低成本、易操作的标准化养护技术,提升养护专业化水平。

(六)加强信息公开。将“路长制”有关信息纳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公示范围,通过设置公示牌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县、乡、村各级路长名单,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路段、联系电话、监督单位、监督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各级路长履职尽责。

(七)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横幅、村务公告栏等媒介,加大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农村公路路长制知识,引导群众支持、监督、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深入宣传典型经验,形成全民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

附件:1.宁都县农村公路县道“路长制”责任分工表

2.宁都县农村公路乡道“路长制”责任分工表

3.宁都县农村公路村道“路长制”责任分工表宁府办字〔2021〕23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