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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都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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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宁都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都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充分发挥土地资源要素支撑保障作用,有效引导项目投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围绕全县工业倍增升级、城市能级提升、全面乡村振兴、建设美丽宁都的目标,按照总量适中、内部均衡、重点保障的原则,坚持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创“产业强、城乡美、百姓富、风气正”的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计划指标

2022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总量计划安排共6607.97亩,其中商业用地428亩,住宅用地725.9亩,工矿仓储用地907.5亩,公用管理与服务用地1155.97亩,交通运输用地1194亩,特殊用地0亩,水利设施用地2196.6亩。

三、政策导向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本计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重点保障我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城市住宅用地供应,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以上,实现“净地”出让制度。

(三)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以“招拍挂”形式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从严控制行政划拨用地。

(四)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依法用地意识。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加强闲置、低效用地的处置和调整利用,有效保障用地供给。强化依法用地意识,各用地单位应当牢固树立依法用地理念,对新建项目用地必须依法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二)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执行,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要密切协作配合,提高办事效率,共同做好项目供地的各项前期工作,对符合用地计划的项目要加快审批进度,推进计划实施。

(三)强化供应监督管理。要坚持经营性用地出让与收购整理储备工作相结合,实施“净地”出让制度,以缩短开发周期,防止形成新的闲置土地。同时,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严禁住宅用地超规模出让和容积率小于1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等文件要求,按照工业项目产业类别和投资强度确定项目用地规模。

(四)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实施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优化土地供应的环节和审批方式的流程再造,营造高效优质的营商环境积极推进工业用地弹性出让、长期租赁等多种供地方式,大力推广工业用地多层标准厂房建设等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特殊情况(如外商投资项目)需调整年度供应计划的,由县自然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调整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附件: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宁府办字〔2022〕5号 附件关于印发宁都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