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都县2023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都县2023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方案
县第十五次党代会明确了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目标,对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压实农村公路管养责任,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宁都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路长制”试点方案的通知》(宁府办字〔2021〕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公路管养机制,严格落实“路长制”,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路乡管”的原则,建立县、乡、村三级管理责任体系,健全管养工作机制,确保公路养护质效提升、路产路权有效维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养必优良、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目标,着力保障农村公路安全运行。
二、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划分养护责任
2023年,全县农村公路列养里程3633.402公里,其中昌宁高速宁都西连接线、县道417.182公里及乡道Y496红盘寨至山梓、Y515青塘至赖村等农村公路主干道,由县致远交通服务有限公司管养;其它乡道731.968公里、村道2467.113公里由乡镇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站进行管养。
(二)健全养护机制
健全“县道(含重点乡道)县管,乡村道乡管”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大力推进养护道班建设,县财政统筹资金建设洛口镇、黄陂镇、黄石镇、固厚乡、竹笮乡(利用治超站场所)等5个县道养护道班,创新县致远交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模式,增加人员配备、购置养护车、轮式挖机、洒水车等养护机械设备,分南北两个片区负责县道养护。各乡镇利用现有场所落实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办公和道班用房,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站,每个养护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补助用于添置养护设施设备;落实2-3名专职工作人员,整合圩镇环卫、乡村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按8-10公里/人的标准配齐养护人员,做到机构、人员、职责、资金“四落实”,对所辖区域内乡村道进行养护。重点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点和其它有条件的建制村设置农村公路养护点。
(三)保障养护质量
1.日常养护。按照“安全、畅通、整洁”的通行要求,确保路面安全舒适、整洁良好,路基完整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确保2023年全县农村公路路面(PQI)平均中等好路率达85%以上,以后逐年提升。日常养护工作要求为:
路基:路肩、边坡清洁整齐,路肩不高于路面、路肩草不超过10厘米,构造物完整,边坡稳定顺直,路堤无冲沟、路堑无塌方,碎落台杂物及时清理,10立方米以下的塌方应在日常养护中清除干净,及时恢复水沟通畅、边坡稳定。
边沟、排水沟、截水沟:保持排水畅通,做到长年不积水,沟内无杂草或阻塞物。
路面:路容路貌整洁美观,始终保持畅通、整洁的良好状态;水泥混凝土路面每年对缩缝、胀缝、裂缝灌缝1次;5平方米以内路面病害应在日常养护中修复到位。
桥涵:桥面干净、栏杆无污垢、泄水孔通畅、伸缩缝未堵塞,保障桥梁安全畅通,各部位不损坏变形;涵洞排水畅通无堵塞。
绿化:定期做好绿化修剪、病虫害防治和补种工作。
2.养护工程。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大中修养护工程年度建设任务。按公路养护总里程的5%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申报养护工程计划,计划下达后按公路建设相关程序确定施工单位,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按审计结算结果进行项目资金拨付。县道的大、中修原则上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乡村道的大、中修原则上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强化应急管理
成立应急机构,组建应急队伍,由县交通运输局分管养护工作的负责同志及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担任组长,应急队伍负责处置因汛期导致路基塌方、桥梁冲毁、交通事故导致中断交通等公路突发公共事件。
(五)打造养护示范路
各乡镇要按照美丽乡村振兴示范点创建标准,至少选择2条以上主干道,每条里程不少于2公里,按美丽生态文明路要求打造为养护精品示范公路,充分发挥精品示范公路的引领带动作用,提升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水平。同时,整合交通资源,做足“美丽公路+”文章,着力打造 “美丽公路+乡村旅游”、“美丽公路+农家乐”等新业态。
(六)整治路域环境
大力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公路用地红线范围内的乱堆乱放、占道堆放及非公路标志等,确保无乱堆乱放和公路上无集贸市场、摆摊设点、打场晒粮等现象,以及公路控制区内无违法建筑、无乱立杆线。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具备条件的公路实施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扎实推进美丽农村公路建设。
(七)保护路产路权
加强对超限超载车辆整治,大力查处超限运输及各类破坏、损坏公路设施等违法行为,确保农村公路安全运营通畅。
(八)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整合公路治超、农村客运、“路长制”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路况评定等信息,建设农村公路智慧化管理平台,全面提高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意义,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着力提升农村公路管养实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根据《江西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县财政每年按县道8000元/公里、乡道4000元/公里、村道2400元/公里的标准统筹安排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1225.5万元,每季度根据考核情况进行下拨。
(三)强化督查考核。今年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列入乡镇年度考核,确保养护成效;养护质量与资金拨付挂钩,县交通运输局每月对养护情况进行考核,每季度根据各乡镇考核结果下拨养护资金。考核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全额拨付养护资金,每少1分扣养护资金的1%,低于70分的暂不拨付养护资金,待整改到位后按70%拨付。年度考核分数位列前3名的乡镇,分别一次性发放奖补资金5万元、3万元、2万元。
附件:宁都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评分表宁府办字〔2023〕39号 附件关于印发宁都县2023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