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都县柑橘种植保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都县柑橘种植保险实施方案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高我县柑橘产业抗风险能力,助力产业提质增效,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江西银保监局关于做好新增省级特色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赣财金〔202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强农惠农宗旨,切实增强小农户抵御抗风险的能力,着力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努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稳步推进我县柑橘政策性保险工作,不断增强广大种植户抗风险能力,促进种植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保险内容
(一)保险标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柑橘树和柑橘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统称“保险柑橘”),投保人应将符合下述条件的柑橘全部投保:
(1)经过政府部门审定的适合种植的柑橘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2)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3)树龄超过1年(含),且生长正常;
(4)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有或管理.
(二)保险机构
根据《关于公布我市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结果的通知》(赣市财金〔2023〕1号)文件精神,柑橘种植保险项目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中标,宁都县域的柑橘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公司承办,服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投保方式
对于种植面积不超过30亩(含)的,可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投保,对于种植面积超过30亩的,由种植户或相关合作组织自行投保。
(四)保费分摊比例
根据赣财金〔2022〕9号)文件精神,保费分摊比例为: 省级财政补贴30%,市级财政补贴15%,县级财政补贴30%;种植户投保出资25%。
(五)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柑橘树死亡或者柑橘损失的,且损失率在15%(含)以上的,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旱灾、雪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重大病虫害;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事故;野生动物毁损;冻灾直接造成保险柑橘树死亡或者柑橘损失的,且损失率在15%(含)以上的,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六)保险金额、费率和保费
保险金额2000元/亩,费率4%,保险费80元/亩。
(七)保险费计算方式和保险期限
(1)保险费计算方式:保险费(元)=保险金额(元)×保险费率×保险数量(亩)
(2)保险期限:一年
(八)赔付处理
保险柑橘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按照下列方式计算赔偿。单位保险柑橘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其单位保险金 额。
(1)种植赔偿处理:赔偿金额(元)=单位保险金额(元/亩)×受损面积(亩)×损失率×柑橘树龄赔偿比例
柑橘树龄赔偿比例
生长期 |
生长期描述 |
柑橘树龄赔偿比例(%) |
幼苗期 |
1年(含)-3年(含)为细苗育苗期 |
60% |
成树产果期 |
4年(含)-6年(含)为初产果期 |
80% |
产果高峰期 |
7年(含)-24年(含)为高产期 |
100% |
衰退期 |
25 年(含)以上为衰退期 |
50% |
(2)冻害赔偿比例: 赔偿金额(元)=单位保险金额(元/亩)×受损面积(亩) ×冻害赔偿比例
冻害损失赔偿比例表
理赔标准 |
冻害表现 |
赔偿比例 |
标准一 |
脐橙、蜜桔及柚类树势伤害较严重,50—70%叶片因冻枯黄脱落或遗存,当年生秋梢有冻枯长度 大于枝长,夏梢稍有影响,主干无冻害。 |
40% |
标准二 |
脐橙、蜜桔及柚类树势伤害严重有死亡可能,叶片冻伤枯死,当年生秋梢、夏梢全部死亡,主干部分冻害,日夜芽冻死。 |
60% |
标准三 |
脐橙类植株接穗部分或全部死亡,丧失萌发能力; 蜜桔类大部分枝条死亡,果树大部分死亡;柚类 仅保留主干未冻死或全株冻死。 |
100% |
柑橘损失率达到80%(含)以上时,定为全部损失即按损失率100%计算赔偿。
被保险人对损失率核定存在异议的,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或宁都县农业农村局、宁都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等组织相关部门组成损失核定组进行核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县财政局、人保财险宁都支公司等单位负责我县柑橘种植产业政策性保险的指导、检查、协调和落实等工作,及时掌握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工作指导,促进柑橘种植产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作。人保财险宁都支公司负责柑橘种植保险工作的组织开展和业务办理;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积极组织农户及时投保,同时共同做好宣传、引导投保和协助查勘、理赔等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开展柑橘种植产业政策性保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切实把这项惠农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动员,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普及柑橘种植产业政策性保险知识和政府优惠政策,持续增强小农户的保险意识。保险机构应依法合规开展各项工作,主动公示承保情况、理赔结果等内容,公开业务投诉渠道,按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