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宁都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都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蔬菜质量效益和影响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进程,有效保障菜篮子供应,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推动蔬菜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树牢产业富民理念,坚持“巩固、提质、增效”工作思路,围绕建成南方蔬菜产业强县目标,在稳规模、强体系、优品质、延链条、唱品牌上下功夫,加快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有效供给、优质高效的现代蔬菜产业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蔬菜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市场化、标准化的新质生产力发展。2024年起,每年新扩建及改造提升蔬菜基地(含露天和设施蔬菜基地)5000亩,新增培育职业菜农50户,新增蔬菜产量2万吨。三年内,培育蔬菜产业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社)30家,引进、培育蔬菜产业省级龙头企业3家,引进企业建设和经营蔬菜集散交易县级市场1个,建立乡镇蔬菜产地收购网点10个,培育一批本土化蔬菜技术人才,选育本地特色品种3个以上,培育“三品一标”、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各3个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巩固提升基地管理水平
1.推进基地新型经营主体转型重组。为适应产业发展新形态,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原基地合作社的历史遗留问题,消除不利产业发展的负面因素,将原合作社进行财务清查清算,并注销或停止运作,以村为单位,推动重新组建成立蔬菜产业联合社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各乡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新型经营主体的引导和监督管理,保障基地正常生产运行,制定种植计划,建立基地生产经营台账,参与蔬菜市场对接,确保不出现空棚撂荒现象;加强新型主体的财务监督,确保每个新型主体的财务管理规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保障蔬菜基地常态化维护。各乡镇加强基地运行管理,督促合作社、种植户加强基地日常维护,推行大棚四周“三包”制度,压实种植经营主体管护责任;要用好设施维养资金,按照“谁使用谁维护”原则,落实水、电、路基础设施维护责任,确保基础设施能够满足生产需要。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为蔬菜基地管理领头人作用,确保基地运行稳定有序(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善大棚租赁合同,明确租赁各相关方对大棚使用、维护、管理、检修的责任和义务。组建专业巡查检修队伍,定期对大棚设施进行排查检修,及时排除风险隐患,遇不可抗自然灾害时,迅速组织队伍抢修,保障蔬菜基地快速恢复正常生产(责任单位:县农投集团公司)。各乡镇要承担租金收缴主要责任,做好蔬菜基地大棚租赁农户的选定、租赁协议的签订、租金的收缴等工作,县农投集团公司与各乡镇政府签订大棚租金收缴委托协议,共同商定明确各基地租金收缴标准(原则上按《宁都县大棚蔬菜基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宁蔬组字〔2022〕6号)文件规定执行),县农投集团公司不再直接与种植户签订大棚租赁协议(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推动实施老旧大棚改造提升。结合生产实际,重点对2018-2019年建设的前三代大棚逐步进行改造提升,按照第六代大棚标准改造内拱保温系统和电动卷膜系统,改善大棚保温性和操控性等功能,降低种植户生产成本,提升大棚的生产能力。对县农投公司产权的大棚,由县农投公司负责组织施工队伍及时更换棚膜(责任单位:县农投集团公司)。对使用满三年的大棚,属农户和村集体产权的,引导农户自主更换棚膜(责任单位:县蔬菜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稳慎新(扩)建大棚蔬菜基地。对发展条件较好、群众积极性高的乡镇,在用地条件许可前提下,可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发低丘缓坡、滩涂、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继续按照“农投投融资、乡镇建设、村委管理、分户种植”模式,因地制宜适度新(扩)建大棚蔬菜基地。如涉及使用林地的,需向林业部门申报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责任单位:县农投集团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完善产业技术服务体系
1.加强技术队伍建设。稳定和优化县级技术服务队伍,充实蔬菜产业技术服务团队力量,从县农业农村局抽调6-8名涉农类专业技术人员专职从事蔬菜产业技术指导;加快优化乡镇基地技术人员结构,按片区分布,选聘4名山东技术员,分别常驻长胜镇、田头镇、青塘镇、黄石镇四个蔬菜产业大镇,选聘3名本地技术员常驻洛口片、黄陂片、固厚片等中心乡镇,辐射周边乡镇;推动培育一批本土技术员,通过1-2年全面实现本土技术员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办)。
2.积极开展示范引领与技能培训。常态化开展技术培训,县级每年邀请有关科研院所和企业、团体的知名专家、学者集中培训、授课4次以上;县蔬菜办技术团队每月对乡镇基地进行轮训一次以上;乡镇技术员常态化开展巡棚指导,并结合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基地农户集中交流学习。坚持“分户经营”模式,大力培育新型职业菜农,积极开展宣传动员,每个基地至少选育1户以上示范户,适当招引一批县外家庭型职业菜农示范领种,强化产业引导、技术帮带,动员常年在蔬菜基地就业的农民承包大棚,引导更多的农民从务工走向创业。建立职业菜农激励机制,每年全县筛选培育30名左右种植能手和菜农致富典型。适时组织蔬菜产业工人举办劳动技能培训,培育一批稳定的熟练工,提高产业工作效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办)。
3.培育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模式。优化品种和茬口,全县以辣椒为主打品种和品牌,主推越冬长茬精细种植模式和37-94、旋翠2020、绿美螺线等耐寒品种。结合各乡镇气候特点和种植习惯,丰富不同茬口模式和适宜品种搭配,北部山区乡镇可选择春提早越夏长茬精细种植模式和圣尼斯SV2579等耐热品种,或春提早、秋延后短茬轻简模式及湘研95、软皮2307等成熟新品种,逐步增加越冬黄瓜、春提早西红柿、越冬、春提早丝瓜、苦瓜等高产作物种植面积,逐步形成“一乡一品”、一地一特色,打造区域蔬菜生产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办)。
4.加强产学研对接。进一步完善蔬菜产业产学研一体、多层次覆盖的技术服务体系,引进更多专家学者加入蔬菜质量标准试验示范;与中国农业科学院、江西省农科院、江西农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等相关科研院校和行业专家进行合作,引进、培育农业类研究型人才3人以上,构建宁都县现代农业人才培养和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宁都县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实验平台和教学科研实践育人基地。依托平台,实训结合,培养农业人才,培育产业工人、职业农民,为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科技支撑与人才保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办)。
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构建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五项制度,倡导农资企业、单位、个人回收农药肥料包装袋、地膜等农业废弃物,推动基地清洁化生产,不断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乡镇要设立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对各基地各品种及时建档,指导种植户规范使用农资,建立农事操作档案,每月至少开展两次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农业农村局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蔬菜基地农残检测、农资抽样检测,县市场监管局要对农贸市场、超市、流动商贩等本地流通的蔬菜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和禁限农资销售的检查。公开检测结果,对种植户、市场流通的蔬菜存在禁限用农药的,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顶格处罚,并追溯处罚农资销售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着力延长产业链条
1.持续拓宽蔬菜销售市场。巩固好现有市场,持续开拓新的销售市场,重点开发和融入蔬菜高端市场;支持引进国内有实力、有渠道的蔬菜经销商在我县建立销售平台,以规模基地为依托,推进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批对接、高端商超餐饮对接,引导和组织农户发展订单生产,积极融入餐饮、超市连锁店供应链,建立直采基地和订单生产关系,畅通产销渠道,减少中间流通环节。组织县内职业菜农、种植大户和企业前往大湾区等目标市场考察及加强周边蔬菜产区的交流学习,实时掌握不同产区、不同时期的种植品种、种植模式、种植规模以及销售模式,以便适时调整我县种植情况(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办)。
2.强化市场开拓和产业招商。围绕蔬菜产业发展,重点包装一批产品加工型、市场销售型、科技创新型产业招商项目,通过外引内培,探索支持引导国有龙头企业、社会力量等成立专业从事蔬菜农事操作、农资配送、技术指导、市场销售为一体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解决职业农工短缺、好药难买、技术力量不足、市场信息滞后等突出短板,引导菜农有效对接市场,实时掌握产销两端信息,既种好菜,又卖好价,提高蔬菜生产效益。支持宁都县蔬菜协会建设,推动协会有效运转,吸纳更多有能力、热爱蔬菜产业的人群加入,加快宁都蔬菜产业化、市场化进程。加快启动蔬菜交易市场建设,在部分蔬菜主产乡镇探索和试行建设蔬菜收购网点,形成区域蔬菜集散市场,促进全县蔬菜销售供求信息由分散转向集中,提高销售效率及效益,促进我县蔬菜产业蓬勃发展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办、县供销社、县农投集团公司)。
(四)持续唱响产业品牌
1.唱响宁都富硒蔬菜品牌。以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省级富硒功能农业重点县为契机,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的“三品一标”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基地绿色、有机、富硒及大湾区“圳品”认证;加大宣传推广,积极举办、参加展示展销活动,努力扩大品牌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做强“宁都富硒蔬菜”“宁都辣椒”品牌。培育认证一批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生产基地和供港澳蔬菜种植基地海关备案企业(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办)。
2.积极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国家数字设施农业创新应用基地项目,力争引进2家以上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构建完善蔬菜等农产品全产业链条;加快建设农产品田头分拣、仓储和保鲜等设施,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冷链物流、精深加工业,推动区域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办)。
三、扶持政策
(一)设施蔬菜基地维养经费补助。给予乡镇建成一年以上的基地水、电、路等设施维修养护及基地环境整治、秸秆、农膜、农药肥料包装等废弃物清理工作经费150元/亩,采用日常考核与年终验收相结合的方式,验收合格后,资金一次性拨付,由乡镇拨付给新型合作社统一使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蔬菜办)。
(二)信贷支持政策。对2018年-2019年原大棚蔬菜贷款延期政策期限未到期的(县农投公司已收购大棚,按县农投收购资金拨付到位时间截止),继续按原政策规定给予贴息,到期后如需续贷,且符合“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政策规定条件的,可按规定流程自主申请产业振兴信贷,即给予每亩1万元、每户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贷款,财政贴息50%,期限三年,贷款利率按当年银行利率计算(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农商银行、九江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聘用技术人员工资补助。2024年继续聘请部分山东技术员和一批本地技术员,专职驻乡镇蔬菜基地进行指导服务,县给予山东技术员每人每年工资补助10万元,本地专职技术员每人每年补助工资3.6万元。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建立优胜劣汰机制,考核方案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蔬菜办)。
(四)保险保费补助。2024年继续实施蔬菜政策性保险,对参加蔬菜政策性保险的经营主体,给予保费补助,具体按《宁都县蔬菜保险实施方案》(宁府办字〔2023〕10号)文件执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相关承保保险公司)。
(五)蔬菜品牌认证补助。给予基地经营主体成功申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认证奖补每个5万元,有机、绿色、圳品、富硒产品认证奖补每个2万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组织保障
(一)压实工作责任。蔬菜产业作为富民强县的重要产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蔬菜产业发展责任。县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规划、推进蔬菜产业发展相关事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蔬菜产业发展思路、部署工作任务,解决难点、痛点问题。县蔬菜办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工作调度、督查考核。县蔬菜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和服务蔬菜产业发展。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要高度重视,亲力亲为,指定一名班子成员专职分管,加强新型主体管理,持续抓稳、抓好蔬菜产业。
(二)加强资金保障。县农投集团公司要筹措相关资金,按进度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县财政局要统筹整合有关资金,及时拨付蔬菜产业奖补资金,安排蔬菜产业发展专项工作经费,保障蔬菜产业发展日常工作、市场营销、品牌打造、科学技术研究推广、技术培训等发展需要。
(三)强化激励考核。将蔬菜产业发展纳入全县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从蔬菜产业发展工作中发现使用一批干部,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和通报。建立蔬菜产业发展工作奖励机制,制定考核方案,综合考核评选结果,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全县设先进乡镇集体6个(按评分排名确定,不分乡镇类别),一等奖1个5万元、二等奖2个各3万元、三等奖3个各1万元,种植能手10人、优秀技术员5人、销售能手5人,其中给予种植能手、销售能手中的非公职人员各奖励2000元。
附件:宁都县2024年蔬菜产业考核细则
附件
宁都县2024年蔬菜产业考核细则
根据宁都县2024年度综合考核指标细则,设施蔬菜生产总分值1.5分,具体考核评分如下:
1.经上级核查确认每出现一户空棚撂荒现象扣0.1分。(共0.5分)
2.出现经上级部门和市场监管抽检认定农残超标每次扣0.1分。(共0.2分)
3.大棚到期应换膜而未完成换的,按未完成比例扣分。(共0.4分)
4.大棚租金收缴应收未收取的,按未收缴金额占比扣分。(共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