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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这些知识您一定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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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该定义明确了非法集资的三要件:

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

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

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违法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使得非法集资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遭受经济损失,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同时,非法集资严重干扰社会正常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非法集资的常见套路

1.会员返利。会员或加盟商尚需交一定金额的入门费或者变相上交入门费,取得会员资格,承诺顾客购买该公司产品后再直接推荐他人购买可获得高额返利,依靠拓展下线获得利益。

2.高利诱惑。利用群众渴求高利益的愿望,通过许诺高于同期银行存款三至五倍的高利率,诱惑缺乏理财知识的群众投资。群众投资后,以借新还旧方式兑现承诺,吸引更多群众入股,直至资金链断裂。

3.熟人传播。通过亲朋好友之间的口口相传、互相宣传推介吸引群众投资,群众受惑于熟人投资获利的个案宣传和对熟人的信任,陷入非法集资泥潭。

风险防范提示

一、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二、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1.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2.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3.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如您身边发现非法集资行为,请及时收集和保存广告宣传资料、合同协议、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主动向公安机关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宁都县非法集资举报方式:

县处非办电话:6811667邮箱:ndxjrb@126.com

县公安局电话:110邮箱:ndxgaj@126.com

宁都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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