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叶建敏同志任宁都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
刘传渊同志任宁都县中医院副院长(挂职);
免去王心涛、蓝清华同志宁都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挂职);
免去王强同志宁都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挂职)。关于叶建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叶建敏同志任宁都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
刘传渊同志任宁都县中医院副院长(挂职);
免去王心涛、蓝清华同志宁都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挂职);
免去王强同志宁都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挂职)。关于叶建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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