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小强同志任宁都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邱鄢俊、曾昌斌同志任宁都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彭新生同志任宁都县宁师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彭漳明同志任宁都县宁师中学副校长(列张海生同志之前);
李诚同志任宁都县宁师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许生同志任宁都县第四中学副校长,其宁都县第三中学副校长职务自然免除;
朱陈荣同志任宁都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立文同志任宁都县第二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式平同志任宁都县第三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蒋严同志任宁都县第八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关于李小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蔡万万同志任宁都县河东学校校长,免去其宁都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崔南方同志任宁都县实验学校校长,免去其宁都县河东初级中学校长职务;
姜鹏同志任宁都县易堂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春同志任宁都县第一小学校长,免去其宁都县第二小学校长职务;
刘海生同志任宁都县第二小学校长,免去其宁都县第三小学校长职务;
温志雄同志任宁都县第三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邦彬同志任宁都县第六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汤淑英同志任宁都师范附属小学校长,免去其宁都县第六小学校长职务;
陈尚红同志任宁都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免去其宁都师范附属小学校长职务;
陈湘萍、曹南生同志任宁都技师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廖军萍同志任宁都县梅江灌区水利枢纽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华金伟同志任宁都县梅江灌区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彭华同志的宁都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彭竣同志的宁都县宁师中学校长职务,在宁都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保留正科级待遇;
免去黎光彩同志的宁都县宁师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黄建文同志的宁都县实验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梅建锋同志的宁都县第八中学(宁都县梅江镇水东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陈育新同志的宁都县第一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赖王林、黄瑞平、罗坚同志的宁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宋文来同志的宁都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黄星明同志的宁都县第四中学校长职务自然免除;
何文、李小春同志的宁都县第三中学副校长职务自然免除;
饶俊同志的宁都县第五中学校长职务自然免除,在宁都县第三中学保留副科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