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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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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特编制宁都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内容。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将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du.gov.cn)进行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宁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6938890;邮箱:nd_xxgk@ganzhou.gov.cn。

一、概述

2016年,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实施《条例》、《规定》、《宁都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推进“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宁府办字〔2016〕72号)以及《中共宁都县委办公室、宁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办字〔2016〕207号)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促进群众参与,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深化,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宁都发展营造更加开放透明、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突出重点,深化主动公开内容

印发了《中共宁都县委办公室、宁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办字〔2016〕207号),继续做好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全县公路、水利、市政、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扶贫等重大建设项目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涉密项目除外),做好项目审批实施、招投标、土地征收、工程进度、资金管理、竣工验收、价格和收费等领域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社会组织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监督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并在宁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发布重点领域信息。

(二)提高实效,重视政策文件解读

调整宁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版面设置,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开通信息公开检索功能,设置按照信息内容、发布机构和发布日期等多种方式快速检索信息。对县政府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形成了政策文件、图文解读、问答解读、领导访谈、相关报道的多角度立体式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和《规定》的规定,我县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包括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县直及省市驻县有关单位共89个。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全县89个责任单位历年来在宁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730条,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748条。

(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了说明。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城市基础设施、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公开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投标信息。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宣传栏等公开信息59条。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等;结合我县实际,出台并公开了《宁都县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确保政策有章可循、公开透明。

4.推进社会服务信息公开。一是推进人事人才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专栏、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和考生公开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合格标准等信息,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二是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充分运用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等载体,对新出台的教育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教育工作动态等进行了公开,提高社会知晓率。

5.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一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县环保局大厅设立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布环评项目审批情况,排污费征收以及处罚违法企业等相关信息。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通报污染减排、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等信息。二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知识、预警信息等5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概况信息。包括县政府总体介绍,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领导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县政府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上级部门和本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县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县政府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工程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人事任免,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和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政府集中采购与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政府设置的专项收费情况,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情况,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情况,保险政策及保险工作情况,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招商引资情况。

7.公共服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8.其他信息。除上述7类信息外,按照《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67号)、《宁都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推进“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宁府办字〔2016〕72号)以及《中共宁都县委办公室、宁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办字〔2016〕207号)等文件要求,有序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及县政府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

1.政府网站。宁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全县政府网站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宁府办字〔2016〕82号),从组织管理、建设规范、内容保障、安全维护、培训考核等多方面规范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明确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责任单位,由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工作内容承担县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及时做好信息发布。通过优化栏目设置,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完善搜索功能,方便群众快速准确的获取政府信息。关闭长胜镇政府、县房产局、县农粮局、县教育局等4个单位维护、管理、更新、滞后的门户网站,并链接至宁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

2.完善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着力建设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渠道。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及时发布宁都县新闻和政务信息。以服务、便民为目标,公布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生活信息。并在宁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党风政风热线走进宁都”系列访谈,“以项目建设助推宁都经济社会发展换挡提速”、“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环境、重塑宁都形象”、“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在线访谈等,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3.充分利用《宁都手机报》《今日宁都》报、宁都形象群、电子公告栏、广播、电视、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乡镇便民服中心等便于广大群众更加便捷、快速、直接了解政府信息的有效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县办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信(邮)件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县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6年,我县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距离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二是乡镇、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公开的实效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2016年,针对以上问题,我县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二是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继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财政资金使用、扶贫、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教育、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公共资源交易等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将培训对象覆盖到基层单位各业务科室。四是加大督查力度,及时查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并责令整改。

2016宁都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