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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都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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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都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赣州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赣市法府建字〔2022〕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及成效

(一)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提高政治站位。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年初印发《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安排》,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先后2次举办了新提任科级领导职务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落实领导干部网上学法考试和部门分类学法考试,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围绕“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和县委“11234”工作思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县政府每半年按时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赣州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实现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常态化。

2.强化统筹推进。印发了《宁都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明确法治宁都建设目标,为全年高质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制定了《宁都县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明确梳理单项示范创建重点、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申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认真落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目标要求,高效率完成创建申报资料的收集汇总,高标准完成预评审和网络检索问题的整改工作。

3.强化督查考核。定期开展依法治县(含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督查后形成专题报告及问题清单反馈至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强化考核和结果运用,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纳入全面依法治县考核、政府部门绩效考核、高质量发展考核、综治考核等考核体系,增加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比重,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考核的指引和推动作用,倒逼责任单位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提升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效能。

(二)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利用数据与现代信息技术,打造“赣服通”宁都分厅和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赣服通宁都分厅”建设升级,建成了一链办专区、无证明办、跨省通办、一证通办、市内通办、异地办、自助办等内容,推动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无证办理、掌上办理”。二是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受审分离模式,对县政务服务大厅各部门前台专窗进行科学合理整合,实现高频事项“一网、一门、一窗、一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优化完善延时错时预约服务,设立专窗为办事人提供受理服务,真正做到“全年365天不打烊”。三是推进监管信息“一网通享”,依托“互联网+监管”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推动抽查检查结果跨部门互认和应用,切实做到对企业“无事不扰、服务到位”。四是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将实体办事大厅地址、办理事项、联系方式等编制成政务服务百事通向社会公布,不断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2.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将第二批涉企行政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治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按照上级要求,清理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对保留的证明事项逐步实行清单式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创新政务服务办理模式,全力推进“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围绕公安、市场监管等民生领域,梳理出能实现异地咨询、异地受理和异地办结的跨省通办事项25项,畅通“跨省通办”邮政寄递和帮办代办服务,聚焦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切的异地办理事项,推行无偿帮办、代办、陪办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满足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出台《关于印发宁都县企业“安静生产期”工作制度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关于建立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等制度文件,用制度保障、推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对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政策文件摸排清理,共清理废止涉商涉企规范性文件6个。二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健全“轻微违法不罚”“初次违法不罚”等免罚清单机制,并实行动态完善,目前全县大部分执法单位已建立免罚清单。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的司法理念,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犯罪,灵活运用司法政策,坚持少捕、少押、慎诉,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三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行政检查监测点制度的通知》,选取易富科技有限公司等31家重点企业作为行政检查监测点,持续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部门违法检查、重复检查、人情监管、检查扰企等问题,规范行政检查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四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定,对县政府及各部门招商引资合同文本签约前集中会审,并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协议全程参与把关。2022年,共审查行政合同及各类协议57件。五是常态化组织法律服务行业进企业,深入100多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累计向企业赠送法律书籍5100余册,指导帮助企业依法、诚信经营,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成立法律服务团队,与企业负责人及主管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针对企业近期经营动态以及所遇到的困境及潜在的法律风险,提供意见建议,引导企业依法经营。

(三)坚持服务大局,切实提升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水平

1.全面落实依法决策。深入贯彻《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严格落实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决策后评估等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2.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严格按照《江西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022年以来,办理县政府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104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合同协议57件,重大行政决策3件,其他规范性文件30件

3.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持续推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制度落实,2022年2月下发了《关于做好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提示》,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县政府及各乡镇各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四)强化执法监督,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依法清理公示全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结合机构改革,开展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确定县级行政执法主体56个,其中包括乡镇执法主体24个。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目录均已在县人民政府网平台公示。2个单位进行了委托执法,应急管理局将烟花爆竹的处罚权委托给供销社,林业局将图斑的处罚权委托给乡政府。

2.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制定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和频次,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更加高效的法治环境。

3.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压茬开展农业污染防治、河道非法开采、扫黄打非等执法,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4.完善衔接联动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相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衔接。建立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机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建议落实反馈等制度,并将行政应诉职责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形成监督合力,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依法行政水平提供有力保障。为规范行政执法,加强乡镇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对乡镇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案件移送和协调协作出台实施意见。

(五)加强制约监督,推动行政权力透明高效运行

1.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定《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推动执法监督检查常态化,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2年以来,全县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政务新媒体公开行政执法信息1千余条,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52件,集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督导2次,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9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行政执法案件评审等方式提高监督实效。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打造“阳光政府”。2022年以来,发布政府信息27213条,涉及民生福祉、重点项目建设、社会救助、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信息5637条。

(六)完善法律服务,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1.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丰富“寻乌经验”,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人民调解员达1741人,人民调解组织363个,全县24个乡镇司法所均配齐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积极开展“品牌”调解工作室创建和精品案例评比活动,2022年以来,调处案件1017件,成功率达92.7%。

2.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结案等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互动联动机制,提高案件办理质效。2022年以来,县行政复议机关新收行政复议案件31件,受理24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30件(含往年结转9件)。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成了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实现了复议机构设置专门化,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做到县政府一个行政复议窗口对外,实现了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集中送达。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2022年,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宁都县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有4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4件,出庭应诉率为97.8%。2022年,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商会、企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进园区、商会、企业14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65余册,设立工业园区行政复议联系点1个,共接受“政企纠纷”4件。

3.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先后开展了“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双提升”(反诈)集中宣传、“法律六进”“4·15”全民国家安全法治宣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累计接受法律咨询6700余人次,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0余份。制作发布法治宣传微信公众号100余期,发布宣传视频23个,有效提升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在全县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向城市社区、工业园区、学校拓展延伸,目前全县21个城市社区已培养“法律明白人”骨干105名。结合五美乡村建设、美丽圩镇建设五年行动,把法治元素、红色元素有机嵌入,打造了翠微法治文化广场、东山坝小源村、钓峰乡源尾村等一批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城乡法治文化氛围持续浓厚。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目标和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还不够到位,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不足,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比例偏低,法律素养普遍不高,对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还需加大。二是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力量有待加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激增,行政复议机关应诉工作量成倍增加,行政复议工作存在队伍建设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

下一步,我县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央、省、市依法行政的有关规定,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整个年度工作中,求真务实,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全力助推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宁都,为开创宁都产业强、城乡美、百姓富、风气正的新局面创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党校必修重点课程,融入学校教育。注重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法治长廊、法治教育基地等各类普法阵地,运用新媒体技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创新政务服务办理模式,全力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实现“一网”即“宁都县一窗式综合受理系统”受理办结,全面提高政府监管效能,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导向,着力完善营商环境法治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高效透明、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助力我县经济发展。四是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健全完善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监管执法体系,提高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尽责能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提高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执法队伍监督,打造专业型、服务型、高效型的行政执法队伍。五是浓厚法治文化氛围。依托我县鲜活的红色文化资源,开展一系列红色法治文化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厚植爱党爱国情怀,为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打造红色样板,助力乡村振兴作贡献。结合五美乡村建设、美丽圩镇建设五年行动,把法治元素、红色元素有机嵌入,建设一批生动鲜活的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街区,浓厚乡村法治文化氛围,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

2023年1月15日            

宁字〔2023〕3号关于宁都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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