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贯彻执行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全县地方性审计、财经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向县政府、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和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乡镇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4、县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5、县政府部门管理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国家、省、市、县建设项目和县重点技术项目。
8、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驻县部门及其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四)向县长提交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组织实施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七)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
(八)承办县政府、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
(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蔬菜产业发展资金专项审计
(三)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和村级财务收支审计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五)经济责任审计
(六)其他审计项目
三、部门基本情况
宁都县审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数28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全额事业编制9人,工勤编2人;实有人数21人,其中:在职人数21人,包括行政人员14人、全额事业5人,工勤编2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㈠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宁都县审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03.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3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㈡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宁都县审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03.3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3.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7.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㈢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宁都县审计局财政补助支出预算203.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宁都县审计局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宁都县审计局本级及1个所属预算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23.9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56万元,下降2.4%。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宁都县审计局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底,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无
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宁都县审计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无。
公务接待15万元,比上年增(减)1万元,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增多。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暂无计划购置公务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我单位未保留公务车辆。
六、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6.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
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9.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出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4.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5.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1.“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