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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审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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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审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宁都县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宁都县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全县地方性审计、财经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向县政府、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和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乡镇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4、县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5、县政府部门管理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国家、省、市、县建设项目和县重点技术项目。

8、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驻县部门及其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四)向县长提交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组织实施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七)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

(八)承办县政府、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宁都县审计局机关。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48人,其中在职人员29人,辅审人员6名,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3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663.2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收入合计657.95万元,较2021年增加209.84万元,增长46.8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审计项目业务费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57.95万元,占99.19%;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34万元,占0.8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663.2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63.29万元,较2021年增加42.52万元,增长6.8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63.2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5.82万元,决算数为65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7.19%。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3.41万元,决算数为61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5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审计项目业务费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8万元,决算数为2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7.81%,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费用的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2万元,决算数为1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03%,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费用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7.9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03.99万元,较2021年增加50.28万元,增长14.22%,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9.56万元,较2021年减少5.16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6万元,较2021年减少1.45万元,下降37.0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5.6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6.8%,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12万元,下降2.0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该项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该项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我单位无该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5.6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6.8%,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12万元,下降2.07%,主要原因是:严格管控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管控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45批,累计接待47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上级机关调研及相关单位交流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5万元,降低2.0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0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63.2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规范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较好完成了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根据部门评价绩效评分细则,我局按照经费管理要求进行使用,依照保障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了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宁都县审计局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1.附件1:宁都县审计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

2.附件2:宁都县审计局2022年部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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