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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审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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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对审计相关信息予以公开,现就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11日至202212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各类信息640条。其中审计工作动态631条,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2条;审计公开4政府部门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条;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保密审查等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宁都县审计局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宁都县政府门户网站、“宁都审计”微信公众号进行电子化公开。

     (五)监督保障

    我局政务公开考核情况正常,群众满意度较高,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内容仍需要深入细化。

二是仍存在公开不及时。

三是公开渠道、公开方式仍不够开阔。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强化主动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实践操作水平,提高我局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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