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人民政府:
“2023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项目相关问题整改情况如下:一、审计整改工作基本情况2023年县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需整改问题23个,涉及资金1136316.32万元。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19个(对立行立改类的问题,应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60日内完成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持续整改类问题4个(对持续整改类的问题,应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5年内完成整改),目前已完成部分整改。23个问题整改完成率82.6%,整改金额1074992.06万元,其中上缴县财政5459.3万元;归还原渠道84500万元;统筹盘活56763.86万元;加快资金拨付194947.29万元;通过调整账表633909.27万元、纠正、建立制度等方式整改99412.34万元。二、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预算编制方面问题1:预备费未按比例编制。已整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数为624418万元,已按要求编列预备费6500万元。问题2:预算编制未细化。已整改。2024年预算按支出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编制预算,细化到具体部门和具体项目。(二)预算执行方面问题3:县自然资源局、税务局未及时清收土地出让金。持续整改中。县财政局发函督促县自然资源局加强对欠缴单位的催缴力度,县自然资源局已向欠缴企业发出律师函催缴,目前已收缴4904.5万元。问题4:违规调整预算科目。已整改。2024年,县财政局将加强日常资金调度,合理安排相关支出,从源头把握预算科目核算精准度。问题5:向预算单位实有账户拨款。已整改。2024年,县财政局已严格按照规定,通过一体化集中支付办理非专户核算拨款业务。问题6:“三保”账户拨付非“三保”资金。已整改。2023年8月,一体化系统全面启用了不可修改的三保标识字段,单位自行设置三保标识的情况得到控制,此后无非“三保”资金从“三保”账户拨付。问题7:挤占上级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已整改。2024年,县财政局规范预算执行,加强资金调度,防范挤占上级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的现象。问题8:未将上级专项资金分解。已整改。目前,县财政局已将2023年未及时分解的47068.44万元通过一体化系统分解至有关单位;2024年已严格按照规定,在限定时间内将上级专项指标分解至有关单位。问题9: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部分整改,持续整改中。老旧小区改造和城投集团借出款已于今年8月底之前已通过预算内资金拨付归还;专户利息收入已于2024年2月和8月上缴国库;乡镇代管资金账的“三通一平”资金已于2024年8月已上缴非税财政专户。非税专户借出款项大部分为县重点工程项目借款,借款单位暂无能力归还,后期县财政局将积极向县政府反映情况,争取追加预算列支或逐步在单位财力中扣还。(三)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方面问题10:存量资金直接用于冲销土地出让支出。已整改。2024年,县财政局将规范财政收支,合理安排支出。(四)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问题11:债券项目进度缓慢,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佳。已整改。2024年,县财政局已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调度并拨付资金。(五)固定资产投资评审中存在的问题问题12:招标代理公司预算编制质量不高,误差较大,导致评审费虚增。已整改。县财政局已督促住建部门加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的监督管理;县财政局加强工程项目预算编审的复核把关,如发现程序性资料缺失,预算粗糙或明显错误的,将不予接受送审资料;在预算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预算出现重大偏差或误解而无法继续审核的,停止评审并将情况告知建设单位,资料予以退回。问题13:发包方、监理方对竣工验收把关不严,导致评审费虚增。已整改。县财政局已督促住建部门加强代理公司日常监管;县财政局加强项目工程结算把关,并加强与业主单位沟通,建议业主单位加强对代理机构的事中监督和事后考评。(六)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问题14:借出款项未收回。持续整改中。由于借出款项大部分为县重点工程项目借款,借款单位暂无力归还,后期县财政将积极向县政府反映情况,争取追加预算列支或逐步在单位财力中扣还。问题15:虚减财政支出。持续整改中。由于以前年度因财力不足,为确保年终收支平衡,冲减部分支出,而挂暂付款。2023年通过统筹财力,列支了部分暂付款。后续将继续统筹调度,列支剩余暂付款项。(七)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疑点数据分析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问题16:部分单位将一般债资金违规用于经常性支出。已整改。县城管局已将一般债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县交通运输局由于局机关公用经费预算安排不足,已申请县财政局调整预算科目。问题17:部分单位超预算支出。已整改。2024年,县发改委等单位通过优化预算编制和控制,进一步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预算管理,防范超预算支出的情况发生。问题18:部分单位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已整改。县自然资源局已将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问题19:部分单位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已整改。2024年,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加强了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今后将严格遵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使用代发工资专户。问题20:部分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已整改。2024年,县司法局加强了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今后将严格按支出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编制预算。问题21:部分单位决算报表不真实。已整改。2024年,县自然资源局加强了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今后将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要求编报财政决算报表。问题22:部分单位未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土地收益金。已整改。2024年,县发改委、县司法局已补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县文化旅游局已补缴土地收益金。问题23:江西鹏润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宁都县英凡科技有限公司、潍坊悦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赣州中扬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四家公司联合其他公司串通投标。已整改。江西鹏润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宁都县英凡科技有限公司、潍坊悦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移送相关主管部门作出了处理。赣州中扬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已移送公安部门正在处理。
宁审[2024]5号--2023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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