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城市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宁都县长庚门及周边区域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宁城管字〔2021〕50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关于简化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通知》(赣市发改投资字〔2019〕49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城区长庚门及周边区域污水排水现状,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短板,分期逐步将城区排水改造为雨污分流体制,同意实施宁都县长庚门及周边区域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107-360730-04-01-132541)。
二、项目建设单位:宁都县城市管理局。
三、项目建设期限: 2021年12月—2023年12月。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都县长庚门及周边区域,东至梅江北路,南至胜利路、解放路,西至登峰大道,北至三官殿路、宁北大桥。
五、项目主要为改善城区污水排水现状,解决城区污水收集和处理问题,分期逐步将城区排水改造为雨污分流体制,本次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拟实施区域为长庚门及周边区域,区域面积共约84公顷,建设改造长庚门区域各路段、小区及周边区域等处DN300-DN1000mm污水管网约18.24公里,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沉泥井等,完善其他污水管网配套设施。主要工程量表如图: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污水管网 |
Km |
18.24 |
|
(1) |
DN1000污水管 |
Km |
0.75 |
HDPE管 |
(2) |
DN800污水管 |
Km |
2.75 |
HDPE管 |
(3) |
DN600污水管 |
Km |
2.1 |
HDPE管 |
(4) |
DN500污水管 |
Km |
6.7 |
HDPE管 |
(5) |
DN300污水管 |
Km |
5.94 |
HDPE管 |
2 |
污水检查井 |
座 |
521 |
|
3 |
沉泥井 |
座 |
365 |
|
4 |
道路破损修复面积 |
㎡ |
27360 |
|
六、项目匡算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76.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1.94万元,预备费481.48万元。具体投资数额在后续审批项目时进一步核定。
七、在后续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认真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并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明确建设资金来源、论证资金筹措方案、制定融资平衡方案。
(二)请按以上原则,开展宁都县长庚门及周边区域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抓紧落实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等各项前期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八、如需对本批复内容进行重大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项目建议书内容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复手续。
九、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1年。请在有效期届满前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或在有效期届满2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有效期内未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宁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