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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发改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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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发改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将宁都县发改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公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宁都县发改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6821295;邮箱:ndxfgw@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宁都县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3条,主动公开及时率100%。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服务宁都社会经济发展和方便群众办事为宗旨,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放管服”改革、“五型”政府建设的常态化工作抓好,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法,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要求,继续加强对《条例》和有关文件的深入学习,提高全体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作为第一准则,坚持须公示的按时公示,能公示的尽量公示,群众申请公开的按实际处理;加强对信息的审核把关,按照上级要求发布信息,坚决杜绝发布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着力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确保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2年度我委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2年度我委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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