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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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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都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文件精神进行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现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du.gov.cn)进行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宁都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6827730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宁都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信息员队伍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过运生为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主管部门、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和必要的办公条件。为便于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督查,由县局办公室主任曾强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安排部署、调查研究、协调指导、检查督促、情况收集上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办公室1名专职人员,局属各单位内勤为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情况

严格按照县政府下发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抓住深化公安改革和加强公安“四项建设”的有利契机,依托宁都公安微信公众号,搭建一个集网上办事、服务群众、政务公开、信息查询、警民互动等功能于一体的宁都公安机关“微警务”服务平台,形成宁都公安特色,进一步拓展便民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情况

为确保《条例》及时得到贯彻落实,年内召开了两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工作程序、明确工作目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规定、办法和方案,传达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指定各单位内勤民警为兼职联络员,负责全局的信息直通车工作。同时,要求联络员强化学习,提高素质,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和规章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138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384条。年内,重点加大了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工作流程的公开力度,重新调整了《宁都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信息员队伍》,内部单位工作流程、提案建议办理办理情况全部公开。我局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梳理,并将年内已经取消、下放等项目全部下架,;做到下放及时、公开及时,真正把许可项目下放下去,确保完成了工作任务;结合宁都实际情况,出台户政九项、出入境十项便民措施,编写办证指南,开展错时服务,并通过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后台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取任何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面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宁都县公安局围绕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趋完善,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收集还不够全面、信息日常报送机制还不够完善、信息报送网络不够畅通、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督促各业务科室及时上报信息,同时在加大信息量的同时把好信息的质量关,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宁都县公安局

201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