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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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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都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文件精神进行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现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du.gov.cn)进行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宁都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6827730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宁都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委员、副政委过运生任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督查,由县局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安排部署、调查研究、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情况收集上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办公室2名专职人员、局属各单位内勤为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情况

严格按照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抓住深化公安改革有利契机,依托宁都公安微信公众号,搭建一个集网上办事、服务群众、政务公开、信息查询、警民互动等功能于一体的宁都公安机关“微警务”服务平台,形成宁都公安特色,进一步拓展便民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借力赣州公安微头条、赣州公安与宁都公安抖音小视频等平台传递正能量讲好宁都公安好声音。

(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情况

为确保《条例》及时得到贯彻落实,年内召开了三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工作程序、明确工作目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规定、办法和方案,传达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指定各单位内勤民警为兼职联络员,负责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求联络员强化学习,提高素质,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和规章制度。

(四)主要工作成效情况

2020年,我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613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93条,其它方式公开信息数156条。年内,重点加大了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工作流程的公开力度,重新调整了《宁都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信息员队伍》,内部单位工作流程、提案建议办理情况全部公开。我局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梳理,并将年内已经取消、下放等项目全部下架;做到下放及时、将居民身份证权限放开至全县通办无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出入境证件可全国通办,开展延时错时节假日周末不休等便民举措服务,并通过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开。97日将城区户籍窗口和出入境窗口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并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机,实现了户籍、出入境、交管、行政审批等业务“一条龙办公、一站式服务”,并在全县公安各窗口推出各项便民措施,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公众安全感从2019年的59位上升至25位,前进了34位,公安满意度从2019年的66位上升至55位,前进了11位。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9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78

2872

2808

行政强制

3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7659.5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宁都县公安局围绕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趋完善,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收集还不够全面、信息日常报送机制还不够完善、信息报送网络不够畅通、信息公开数量只达到规定任务数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督促各业务科室及时上报信息,同时在加大信息量的同时把好信息的质量关,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都县公安局 

                  2021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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