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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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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公安局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宁都县公安局认真按照2024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以高质量公开为引擎,驱动宁都公安工作迈向现代化新征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宁都县公安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件,均按规定时限完成答复,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加强门户网站及新媒体矩阵内容建设及日常监督管理,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审核程序,确保信息发布准确、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图片、视频等多媒体形式展示宁都公安民警的工作风采、先进事迹,以及警民互动活动、安全防范宣传等内容。如定期发布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消防安全知识等宣传视频,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展示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工作的典型事例,弘扬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警民共建氛围。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体系,制定详细的考核指标,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量化考核。强化各部门和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针对反馈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定整改期限,确保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同时,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出现。2024年未发生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2

行政强制

 4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来看,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落实的过程中还存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二是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三是群众对信息公开渠道的要求呈多样性,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

(二)问题改进情况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持续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次数及质量,提高公开质量。同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党委会讨论,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增加解读趣味,深入理解政策内核,做到解读通俗易懂;三是拓宽公开渠道。通过网站、微信、报刊等多种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更透明、更畅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按照2024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逐条梳理任务事项,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强化政策解读深度和广度,规范信息公开发布审查流程,建强信息公开平台,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积极组织开展 “警营开放日” 活动,年内共计举办 67 次。主动邀请社会各界走进警营,全面介绍公安改革创新成果、打击违法犯罪成效,以及服务群众工作的最新进展。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宣传 7 次,广泛普及政务公开知识,深入入村、居委会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16 次,确保政策宣传深入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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