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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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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部门概

一、部门主要职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2022年部门预算

一、《收支预算总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

第四部名词解

第一部 部门概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宁都县民政局是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之一,内设4个股室。主要担负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基层政权政治建设、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等四大方面职能。具体承担: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慈善、社区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基层政权建设、收养登记、社会福利事业、婚姻登记、殡葬管理、老年事业服务与管理等重要职责。

宁都县民政部门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核心理念,切实履行好“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职责,做到知民情、察民意、解民难、保民安、助民富,为建设和谐社会尽心尽力。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宁都县民政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民政局机关、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社利福利中心、殡葬管理所。编制人数小计5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编制人数23人社利福利中心编制人数7人。殡葬管理所差额拨款编制人数 9 人。实有人数小计11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5 人,行政在职人数1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事业单位在职人数 0 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5人,差额拨款人数 7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63人,退职人员0 人,遗属人数 3 人。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5658.8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325.61万,主要原因为各类民生对象生活金提标提补,增加绿色殡改一体化专债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36.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002.86万元;其他收入1184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845.0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1477.7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77.75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宁都县民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5658.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325.61万元,主要原因为各类民生对象生活金提标提补,增加宁都县绿色殡葬设施城乡一体化工程专债项目 2000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04.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3.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9万元。项目支出45154.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45154.5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374.47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81.93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98.1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33.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465.46万;卫生健康支出45.1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和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共计780.0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13.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1.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4.5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3万元 。

(三)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宁都县民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32336.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967.85万元,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为各类民生对象生活金提标提补增加三位事业编考录人员。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33.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465.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5.1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和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共计780.0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45.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3.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8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9万元。

项目支出31990.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1990.5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90.5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3.8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 64.52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精简会议、差旅、培训等活动。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782.21万元,其中:货物预算8477.88万元, 工程预算1451.83万元, 服务预算852.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民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2年宁都县民政局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45658.87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2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2年宁都县民政局部门预算安排项目3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45154.51万元,其中:其他资金收入11845万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51.2万元、2023年民政局执收工作经费125.27万元、民政事业发展经费264.9万元、各类民政服务对象生活补助资金31990.30万元。

(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附2)

(十)重点项目:宁都县绿色殡葬设施城乡一体化工程项目 2000 万元专债项目情况说明

⑴项目概述:宁都县绿色殡葬设施城乡一体化工程项目包含括四个方面:

1.宁都县殡仪馆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殡仪馆改造提升及园区建设)拟300万该项目主要用于园区池塘改造和绿化提升、悼念厅至火化车间回廊建设、公众休息厅遮阳改造及温控设备等,悼念厅室内布幔装饰。

2.宁都县大山背生态陵园(骨灰堂建设项目)拟100万总建筑面积430m²,安装大理石及山西黑石头材质双面骨灰安葬格位12组,总格位3240穴,其中双格位864*2,单格位1512,

3.宁都县大山背生态陵园公墓建设项目750万

按照节地、生态、惠民、便捷、标准、规范建设,逐步分区、分批次实施,公墓规划建设用地290亩,其它用地30亩(停车场用地)。规划建设墓穴3.7万穴,其中经营性墓2.22万穴,占60%,公益性墓1.48万穴,占40%;生态停车场共20000㎡(停车位800个);公共场地及道路铺装36000㎡;铺设给水管线4000m;排水沟渠4500m;50%绿化覆盖面积106667㎡。本次拟规划建设公墓约100亩。

4.宁都县大山背生态陵园(墓穴石材采购及安装项目)本次计划拟投资850万元同时结合大山背生态陵园(墓穴石材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骨灰堂单穴墓G-1石材2268穴,G-2石材864穴,墓穴石材1000套,墓穴石材2500套(用于购置农村公益性公墓坟墓石材2500套,分发到各乡镇已建成的公益性公墓)。

⑵立项依据:依据宁府办抄字〔2021〕223号,宁发改社会字〔2020〕10号

⑶实施主体:宁都县民政局

⑷实施方案:项目于2022年1月启动前期工作并向上争资争项,计划工期24个月,预计2023年12月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为提高项目管理质量,施工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取。

⑸实施周期:24个月(其中:前期工作8个月,施工工期16个月)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2000万元。

⑺绩效目标殡仪馆改造服务能力及园区建设改造提升,优优了殡仪馆环境,让前来办事人员心情得到放松。大山背生态陵园骨灰堂项目建成后,解决了城区周边对逝者安装难的问题,对绿色殡改节地、生态、惠民、便捷、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民政局"三公" 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3.5万元,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公务接待费45.5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因原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非必要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上年减1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规范用车,节约成本。

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暂无计划购置公务车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其他民政管理事物支出-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物、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四)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五)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六)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宁都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宁都县民政局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5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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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附件:宁都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1(2)附件2:宁都县民政局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5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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