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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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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指南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对象包括:(一)被判处管制的;(二)被宣告缓刑的;(三)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四)被裁定假释的四类人员。

有关规定:社区矫正人员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由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统一接受登记,并由司法所监管。报到时,每个矫正对象须提供一个由本人身份证开户办理的移动手机号码,进行GPS手机定位。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分严管、普管、宽管,针对不同的管理类别,分别进行每周一次、每月一次的口头汇报和书面思想汇报。每月组织进行社区劳动和学习教育,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宁都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地址:宁都县博生西路司法局

联系电话:0797-6826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