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都县财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宁都县财政局是主管财政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参与制定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拟定和执行县、乡(镇)财政的分配政策; 2、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及相关方面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3、拟定全县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县人大批准的县本级财政预算,监督乡(镇)预算执行,编制县本级财政总决算;汇总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审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报告县本级和全县预算及其预算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本级决算; 4、管理各项财政收入、国有资产收益、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国债资金,编制和执行国债资金还付息计划;管理全县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制订、调整收费标准,管理收费票据;监督管理各项住房资金;承担彩票监管工作; 5、管理财政行政性和事业性支出;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监管全县政府采购工作;制订全县有关财政支出的财务管理制度、开支标准及定额;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管理县本级财政支出,提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政策建议。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宁都县财政局机关。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 142人,其中在职人员 70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 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12人;年末学生人数 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6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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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6表 |
编制单位:宁都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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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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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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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355.67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19.10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0.00 |
30101 |
基本工资 |
367.93 |
30201 |
办公费 |
16.72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0.00 |
30102 |
津贴补贴 |
174.57 |
30202 |
印刷费 |
1.00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0.00 |
30103 |
奖金 |
59.46 |
30203 |
咨询费 |
0.00 |
30703 |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
0.00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52.77 |
30204 |
手续费 |
0.00 |
30704 |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
0.00 |
30107 |
绩效工资 |
449.80 |
30205 |
水费 |
2.99 |
310 |
资本性支出 |
0.00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93.22 |
30206 |
电费 |
10.85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0.00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23.78 |
30207 |
邮电费 |
12.20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0.00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50.76 |
30208 |
取暖费 |
6.15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0.00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款 |
17.29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0.00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0.00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1.41 |
30211 |
差旅费 |
15.80 |
31006 |
大型修缮 |
0.00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0.35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0.00 |
30114 |
医疗费 |
0.00 |
30213 |
维修(护)费 |
2.66 |
31008 |
物资储备 |
0.00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54.33 |
30214 |
租赁费 |
0.41 |
31009 |
土地补偿 |
0.00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2.28 |
30215 |
会议费 |
0.30 |
31010 |
安置补助 |
0.00 |
30301 |
离休费 |
0.00 |
30216 |
培训费 |
0.50 |
3101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0.00 |
30302 |
退休费 |
0.0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31.07 |
31012 |
拆迁补偿 |
0.00 |
30303 |
退职(役)费 |
0.00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0.00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30304 |
抚恤金 |
0.00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0.00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0.00 |
30305 |
生活补贴 |
18.69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0.00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0.00 |
30306 |
救济费 |
0.00 |
30226 |
劳务费 |
0.00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0.00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14.91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00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00 |
30308 |
助学金 |
0.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50.84 |
312 |
对企业补助 |
0.00 |
30309 |
奖励金 |
6.49 |
30229 |
福利费 |
0.71 |
31201 |
资本金注入 |
0.00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0.0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31203 |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
0.00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0.0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20.45 |
31204 |
费用补贴 |
0.00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2.20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00 |
31205 |
利息补贴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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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46.45 |
31299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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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 |
其他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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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06 |
赠与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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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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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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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99 |
其他支出 |
0.00 |
人员经费合计 |
1,397.95 |
公用支出合计 |
21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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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 1629.0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439.54万元,较2020年减少460.29万元,减少22 %;本年收入合计1189.52万元,较2020年减少441.47万元,减少27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部门运行经费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177.52万元,占72%;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万元,占0.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1629.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629.05万元,较2020年减少20.75万元,减少1.25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机关运行支出及扶贫经费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0年减少439.54 万元,减少100 %,主要原因是县财政收回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629.05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244.08万元,决算数为 162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0.9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244.08万元,决算数为162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部门运行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9.0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355.67 万元,较2020年增加285.18万元,增长 26.6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9.1万元,较2020年减少316.26万元,下降 59.07%,主要原因是部门运行支出减少,例如与扶贫工作相关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2.28万元,较2020年减少1.27万元,减少 2.92%,主要原因是生活补贴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减少0.4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和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8.65万元,决算数为 31.07万元,完成预算的 52.98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9.66万元,下降38.7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65万元,决算数为 31.07万元,完成预算的52.98%,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9.66万元,下降38.75%,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俭,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政府过紧日子政策。全年国内公务接待402批,累计接待430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保留公务用车,无此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9.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3.47万元,降低74.4%,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4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31.5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4.4%。
组织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4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5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印刷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印刷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印刷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