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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职能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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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序号      实施部门
(一)贯彻执行上级人社发展规划政策,做好有关行政审批、依法行政工作 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6号) 局办公室
2 负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行政审批、依法行政工作;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7号) 局办公室
3 组织开展人社政策法规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咨询和普法教育工作;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8号) 局办公室
4 审查机关、企事业单位拟呈报的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遵守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9号) 局办公室
(二)就业管理和职业能力建设管理 5 负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6号) 就业管理和职业能力建设股
6 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促进创业扶持政策: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批乡劳动省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脱业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6号) 就业管理和职业能力建设股
7 负责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全县养老、失业保险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井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6号) 就业管理和职业能力建设股
8 负责全县就业资金、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预测预警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6号) 就业管理和职业能力建设股
9 拟订全县促进城乡就业和再就业的规定和措施,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对全县享受就业优惠政策的各类企业和人员进行认定。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6号) 就业管理和职业能力建设股
(三)工资福利管理 10 负责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的工资福 利和退休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岗位、工作变动 后的工资核定审批工作;负责管理、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工作,负责办理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执行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事业单位绩效 工资总量的核定和审批;乡镇工作补贴的核定和审批;边远山 区教师特殊津贴的核定和审批;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 工资规定,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企业职工工资政策,执行全 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格。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6号) 工资福利股
11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和审批,乡镇工作补贴的核定和审批,边远山区教师特殊津贴的核定和审批。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6号) 工资福利股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12 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职称改革工作;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7号)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13 负责各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及初级资格考核认定工作;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8号)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14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类别、岗位等级、结构比例 的核准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指导监督全县各类 专业技术资格考核、执业资格和其他职称考试及成绩的管理;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9号)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15 负责全县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管理,对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聘后管理进行监督指导;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及协调培训、考试;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60号)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16 研究拟定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拔尖人才的 选拔和推荐工作;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61号)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17 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组织实施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办理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核准备案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工作;贯彻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6号)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18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6号)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五)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19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及机关工勤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奖励奖惩、辞职辞退备案工作;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7号) 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
20 按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全县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 假的审批及监督;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8号) 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
21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公开招聘考试引进及政策性安置工作;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按上级要求申报、接收、管理及安置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9号) 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
22 按规定承担县政府部门的督查和绩效考评有关工作;讲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6号) 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
(六)劳动保障监察管理 23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作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6号) 劳动保障监察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24 统筹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珠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6号) 劳动保障监察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25 负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检查督促劳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明确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工伤认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工伤保经办机构第安工伤待遇,负责劳动保护方面的争议仲裁工作;监督实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及职业调机柏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6号) 劳动保障监察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七)社会保险管理 26 负责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职业年金、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承担编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6号) 社会保险管理股
27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等基金监管,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案件,审核基金账户 的开设;贯彻执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审核用地单位被 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负责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审核;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调整工伤保险的费率,依据职业 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落实工伤待遇;负责办理企业职工特殊工种 提前退休审批工作。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6号) 社会保险管理股
(八)事业案信息管理 28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 勤人员和原国有、集体企业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做 好人事档案的查(借)阅和转递工作;负责人事档案材料的收 集、鉴别、整理、进档工作;负责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 保管与保护工作;负责全县社保卡管理工作。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6号) 档案信息管理股
(九)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 29 负责全县劳动力资源管理、劳动力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和全县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及优惠扶持政策的贯彻实施。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7号) 宁都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 30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在县辖范围内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搞好调查研究,编制全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和检查考核;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8号) 宁都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31 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和管理、待遇核定和支付、信息统计及档案管理、内控与稽核、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等经办业务工作;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9号) 宁都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32 负责编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计划、财政补贴预算及其年度决算;负责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程序,建立和健全内控和稽核制度,定期公示和披露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指导和监督全县各乡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工作,并负责培训工作人员;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8号) 宁都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十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 33 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 关于印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19〕59号) 宁都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