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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亢学万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伤待遇等事项劳动争议案件(宁劳人仲案字〔2021〕第3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1年11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宁都县登峰大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七楼,联系人:李嫕彦,联系电话:0797-6939212)开庭审理此劳动争议案件。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赣州市宁都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