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的作用,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399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20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发电》赣办发电【2021】8号及赣人社发[2021]18号文件规定,经后台比对,以下2个企业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政策,具体企业见附件《2021年享受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公示名单(第八批)》。
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初审、县人社局认定,以上企业拟符合享受2020年稳岗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9月18日至 2020年9月25日。对公示企业享受2020年企业稳岗补贴如有异议,请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797-6825147。
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8日
附表:2021年宁都县企业享受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公示名单(第八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