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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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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宁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宁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宁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是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劳动力资源管理,劳动力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全县下岗失业人员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接转及管理。

(二)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的贯彻实施

(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和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 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就业指导股、培训中心、财务股、人力资源市场、人才流动中心、失业保险股。

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 27  人,其中在职人员19  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 8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0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0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2109.46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增加1802.63  万元,增长891%;本年收入合计  2109.46万元,较2020年增加1802.63  万元,增长891%,主要原因是:1、由于2020年填制决算报表时填写存在遗漏。2、事业单位机构改革。3、就业扶贫相关工作业务量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2109.46 万元,占 100%;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2109.46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2109.46  万元,较2020年增加 1896.63万元,增长 891%,主要原因是1、由于2020年填制决算报表时填写存在遗漏。2、事业单位机构改革。3、就业扶贫相关工作业务量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2020增加,主要原因是:无变动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522.52 万元,占 72.17%;项目支出 586.94 万元,占 27.83%;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3.75  万元,决算数为 210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22.52 万元,决算数为 1522.5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原因是:按年度上级任务数完成

(二)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86.94万元,决算数为  58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原因是按年度上级任务数完成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522.5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192.98  万元,较2020年增加29.86  万元,增长18.3  %,主要原因是:1、有新聘晋升职称人员。2、有新调入人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7.31 万元,较2020年减少2.4  万元,下降 5%,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工作量变动,业务经费变动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282.23  万元,较2020年增加1282.23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金额为其他就业补助资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增加主要原因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5 万元,决算数为14.94  万元,完成预算的 99.6%,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三公经费无增长,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无增加,主要原因是:无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人次,主要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5万元,决算数为14.94万元,完成预算的99.6%,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决算数较2020无新增。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新增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三公经费无增长。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151 批,累计接待1258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 人次,主要为1、上级部门对我县检查工作;2、部分兄弟县市交流业务:3、审计部门来我中心开展审计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0增加主要原因是:无.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0增加,主要原因是: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主要原因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9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10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 1 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765.82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30.48  %。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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