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宁都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社会保险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依据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养老保险业务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定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负责对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考核的指导、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保险计算机信息技术和数据统计培训工作。
(三)负责对全县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督促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费率调整、待遇支付标准与政策;分解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落实。
(四)负责对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有关基金管理财务制度的指导、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年度收支预决算及其调整方案的编制、汇总和上报;负责全县社会保险会计报表的编制、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全县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预测和执行社会保险基金预警制度;参与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五)负责全县有关社会保险待遇来信来访的督办和查处工作;组织推动全县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工作;负责全县街道、社区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建设的指导、组织实施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负责全县清理和回收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情况进行审查。
(七)负责全县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标准、指标体系、工作制度、技术规范的指导、组织和实施;负责全县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保险统计报表的编制、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八)具体承办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县本级县属以上(含省属、中央)企业单位和赣州开发区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养老保险业务及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宁都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内设处室14个,分别为:综合股、财务股、基金管理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股、居民医保参保服务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股、居民医保待遇审核股、稽核股、公共服务股、工伤保险股、信息统计股、社保卡服务股、资格认证大厅、乡村振兴办。编制人数小计4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42人。实有人数4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7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37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5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宁都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98.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两个单位合并成一个新单位,无上年度数据比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XX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宁都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298.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为机构改革,两个单位合并成一个新单位,无上年度数据比对。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98.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7.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无上年度数据比对,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两个单位合并成一个新单位。)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无上年度数据比对,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两个单位合并成一个新单位。)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77.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无上年度数据比对,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两个单位合并成一个新单位。)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宁都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298.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两个单位合并成一个新单位,无上年度数据比对。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无上年度数据比对,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两个单位合并成一个新单位。)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98.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7.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无上年度数据比对,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两个单位合并成一个新单位。)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0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件。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十)重点项目
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宁都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1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