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宁都技师学院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宁都技师学院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宁都技师学院是国家人社部对口帮扶宁都县重点建设的一所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学校,是省级和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第45届、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重型车辆技术项目中国集训基地;全国工学一体化(交通类、机械类)教师培训基地。
学院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采取校校合作、顶岗实习、订单培养的办学模式,吸纳行业引领企业参与,优化办学机制,立足江西,面向全国,走向世界,建成技工教育、技能培训、技能等级认定和公共技能实训四位一体,以培养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技能人才为主,为实现“江西一流、全国知名”的技师学院目标不懈努力。
(二)我校隶属于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单位基本情况
2022年宁都技师学院共有预算单位0个。
编制人数小计7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76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7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76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76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0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431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 4458.32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1年增加 0万元,增长0 %;本年收入合计 4458.32万元,较2021年增加1413.5 万元,增长46.42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政策性增加基础性绩效工资。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3862.69 万元,占 86.64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595.63 万元,占 13.36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 4458.32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4458.32 万元,较2021年增加768.18 万元,增长20.82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政策性增加基础性绩效工资;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政策改革,年末无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教育支出 4427.60 万元,占 99.3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32 万元,占 0.01 %;卫生健康支出 30.4 万元,占 0.68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862.69 万元,决算数为 3862.6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
(一)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831.97 万元,决算数为 3831.9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以支定收。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32 万元,决算数为 0.3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以支定收。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0.4 万元,决算数为 30.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以支定收。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359.56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1110.50 万元,较2021年增加219.04 万元,增长24.57 %,主要原因是:教师人数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488.38 万元,较2021年减少1138.77 万元,减少69.99 %,主要原因是:专用材料费计入资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560.32 万元,较2021年减少216.43万元,下降27.86 %,主要原因是: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计入工资福利。
(四)资本性支出 200.36 万元,较2021年增加194.78 万元,增长3490 %,主要原因是:专用材料费计入资本性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9.5万元,决算数为 9.49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99.89 %,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44 万元,下降 4.43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主要为:无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9.5 万元,决算数为 9.49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89 %,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44 万元,下降4.43 %,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减少。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只能减少不能增加。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125 批,累计接待 938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 人次,主要为:各院校来访、上级来访视察。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公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0 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公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454.6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288.8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65.84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454.64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454.64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1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10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 1 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1031 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 49.12 %。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将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1个项目)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