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下列不动产的继承登记申请经初审,手续齐全,拟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现进行公告,如有异议,在15个工作日内(2023年4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地址: 宁都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宁都县梅江镇茶窝底附90号
原权利人姓名:杨衍辉
不动产权证书号码:宁都县房产所有权证NO037113号、
宁国用(2013)第01038216号
申请继承人:杨凤丹
特此公告
宁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17日
联系方式: 13979750237(力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