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本权利人刘文生坐落于宁都县梅江镇下廖村官路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0100043833号、宁国用(2010)字第02120822号)因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文生
2024年11月12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本权利人刘文生坐落于宁都县梅江镇下廖村官路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0100043833号、宁国用(2010)字第02120822号)因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文生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