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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发展环境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和优化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发展环境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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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发展环境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和优化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发展环境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1521)要求,维护招投标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提高整治效果,围绕本次专项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现面向社会公众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和工作意见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问题线索

  (一)征集问题线索范围

1.市、县各部门现行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以及相关实践做法;

2.201711日至2021531日期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宁都县行政辖区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征集问题线索重点内容

1.对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等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1)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

2)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

3)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

2.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

2)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

3)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地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清理、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

4)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5)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

3.违法违规招标投标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

2)串通投标的。

3)转包、违法分包。

4)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多边”工程。

5)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等事前审批或者审核环节。

4.违规收退保证金

1)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的。

2)超标准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

3)不按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

5.拖欠工程款项

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价款的。

6.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二、征集工作意见建议

   社会公众对优化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发展环境的意见或建议。

三、线索和建议提交途径

  (一)问题线索:社会公众填写线索征集表(详见附件)反映掌握的问题线索,发送到宁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邮箱:ndjszbb@163.com,纸质资料可邮寄和交至宁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地址:宁都县环西路建设大厦6楼招标办,邮编:342800联系电话:07977297019)。

(二)工作意见建议:发送邮箱和寄送地址与上述相同。

四、线索和建议征集时间

截止至2021925

五、其他事项

()举报、投诉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据,提倡书面实名举报、投诉。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信息,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对谎报或借举报、投诉之际诬告陷害有关组织或个人的,我局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发展环境专项整治线索征集表

宁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913  


附件:

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发展环境专项整治线索征集表

线索提供人

基本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涉及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提供的线索类型

(可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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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文件

招投标实践操作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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